作者sdhws (sdhws)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問題] 台灣基督徒結婚通常先辦婚禮還是先登記?
時間Tue Nov 8 16:46:29 2022
以傳統來說,基督徒結婚時主要是儀式婚
也就是說在儀式過後才算是真正結婚,但政府法律是登記婚
因此台灣的基督徒習慣是先結婚登記還是先完成婚禮儀式呢?
或者在舉行婚禮的當天或那幾天(有些人的婚禮流程不只一天),抽空登記呢?
以上三種對雙方而言是否會有不同的影響或意義?
除此之外,傳統上基督徒認為不可婚前同房
既然如此,對於較為虔誠的人來說
如果結婚登記和舉行婚禮間隔時間較長的話
他們主要認為夫妻同房的時間應在儀式後?登記後?或儀式及登記皆完成後?
還是儀式及登記任一項完成即可正式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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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odgod777: 登記後,不然就會像胡婷婷那樣被說騙紅包禮金 11/08 19:49
2F:推 godgod777: 婚禮後沒登記就洞房一樣還是能告你性侵告到你賠錢坐牢 11/08 19:54
3F:推 godgod777: 雖然結婚後打離婚官司賠得更多,但至少不會變成性侵犯 11/08 19:56
4F:推 speed2: so...你要結婚了嗎? 11/08 23:00
5F:推 bird1314: 之前遇過牧師證婚後強烈要求新人當天就要去登記的 所以 11/10 00:58
6F:→ bird1314: 可能同一天比較妥 假日的話可以先跟戶政事務所約好時間 11/10 00:58
7F:→ bird1314: 牧師的論點是他既然在神面前作證了 結婚的日期就應該要 11/10 00:59
8F:→ bird1314: 是那一天 而不是別天 我不是信徒但我以一個外人的觀點來 11/10 01:00
9F:→ bird1314: 看是覺得滿合理的 11/10 01:00
10F:→ swfswf: 我自己是認為身為基督徒,在 神面前是不是夫妻,以教會 11/19 11:39
11F:→ swfswf: 婚禮牧師宣告的時間為準,戶政事務所登記只是人定的法律 11/19 11:40
12F:→ swfswf: 流程。所以我結婚是星期六下午在教會辦婚禮由牧師證婚, 11/19 11:41
13F:→ swfswf: 之後就是夫妻,晚上婚宴後就回家同住,在 神面前沒有任何 11/19 11:42
14F:→ swfswf: 的不平安。之後的星期一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換身份證,完成 11/19 11:43
15F:→ swfswf: 法律程序的義務。 11/19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