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quisSADE (~薩德先生~)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耶和華命以色列人殺嬰是善還是惡
時間Fri Jan 15 19:53:25 2016
※ 引述《iamsheep (??)》之銘言:
: 是說一般基督教是教導不可殺人
: 可是偏偏舊約有不少種族屠殺的情節
: 某些激進派就像9.2一樣
: IS殺基督徒=>太可惡了
: 舊約猶太人屠殺平民=>多麼公義啊
: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8644565.html
: 看到這篇有點擔憂 以前讀舊約時就想
: 是不是殺異教徒是被神接納的 只是會犯世俗的殺人罪
: 以前也聽過弟兄講 不算主內弟兄姊妹的可以不用愛他
我有一個問題,就是聖經裡的話是信主的人才適用,還是所有人都適用;是講給信主的聽
並只有信主的人適用,還是講給所有人聽並且要在所有人身上適用?
我舉例:
一般來說愛鄰人,是指要愛所有的人,不能只愛弟兄姊妹,因為單愛愛你的人有什麼賞賜
,稅吏也是如此行的。所以我們會說,愛鄰人是要愛所有人,那位說不算弟兄姊妹可以不
用愛的是錯的。
再例,只有一個神:那麼,祂是要信主的人只能有祂一個神,還是所有不管信不信主的人
都只能有祂一個神?
我覺得這類問題有歧義,假設「只能有一個神」這個規定是只講給信祂的人聽的,那麼別
人信不信,根本不關我的事,同性戀要結婚也是同性戀的事,關我什麼事?但是,如果是
講給所有不管信不信的人聽的,那麼同性戀就很關基督教的事了。
突然想到的,這好像也是基督教之所以對議題各有各的意見的原因。
當然,我到現在是還想不出來,同性戀結不結婚關信仰什麼事。我的意思是,神不喜歡同
性性行為,但是好像跟我要不要干涉同性戀結婚好像沒什麼關係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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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1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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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rquisSADE (223.141.118.217), 01/15/2016 20:12:14
1F:→ sCHb68: 是呀,給所有人聽的(太 28:18-19)。 01/15 20:06
2F:→ kalestorm: 所以他人不信耶神拜祖先,也關基督教的事? 01/15 20:11
3F:→ kalestorm: 離婚再娶也關基督教的事? 看來基督教好忙喔。 01/15 20:12
4F:→ taonlys: 這個議題我跟sCH大立場相反 我覺得是給信徒的 01/15 20:16
5F:→ kalestorm: 聖經沒有經文禁止同性結婚,而且婚禮聖事1184年才確立 01/15 20:19
6F:→ DarkHolbach: 那你們怎麼不去管管拜偶像的?還是拜偶像、其他宗教 01/15 20:21
7F:→ DarkHolbach: 的比較人多勢眾? 01/15 20:22
8F:→ taonlys: 我發現我的切入角度和sCH大不一樣 所以答案才不一樣 01/15 20:34
9F:→ taonlys: 我說是給信的人是因為不信的人做什麼其實結局都沒差 01/15 20:35
10F:→ taonlys: 並且尊受上帝命令是愛上帝的表現 不愛上帝的人有沒有這種 01/15 20:36
11F:→ taonlys: 表現我覺得沒差 所以才說是給信徒的 01/15 20:36
12F:→ taonlys: 但如果單就是不是一個好的原則來說我覺得是給全人類的 01/15 20:37
13F:→ taonlys: 當然有些人覺得這些命令跟善惡果一樣其實沒有好壞之分 就 01/15 20:38
14F:→ taonlys: 只是因為上帝的命令所以不能做 其實沒有特別益處或壞處 01/15 20:38
15F:→ taonlys: 但我個人認為都是有原因並且有益的 (如提後3:16所說) 01/15 20:41
16F:→ sCHb68: 我指的給所有人是指「福音」(根據大使命經文), 01/15 20:42
17F:→ sCHb68: 而福音的核心之一就是「耶穌基督是主」, 01/15 20:43
18F:→ sCHb68: 而這點在非基督徒耳中是極其厭惡的, 01/15 20:43
19F:→ sCHb68: 但這就是上帝自己的宣告: 01/15 20:43
20F:→ sCHb68: 來!仰望十架上的羔羊,除去你所有罪孽, 01/15 20:43
21F:→ sCHb68: 且祂是你人生各個層面的掌權者,你不是自己的主人。 01/15 20:43
22F:→ sCHb68: 但我不會把一些「規定」要非基督徒遵守, 01/15 20:47
23F:→ sCHb68: 啊他就不信,就算遵守也跟榮耀上帝毫無相關。 01/15 20:48
24F:→ taonlys: 單指福音的話我跟你意見相左 覺得只給受揀選的人 01/15 21:14
25F:→ taonlys: 我覺得福音這個議題我很偏加爾文(加爾文應該長這樣吧) 01/15 21:15
26F:→ taonlys: (如果其實加爾文不是這樣看的話那就算了 請原諒我這個低 01/15 21:16
27F:→ taonlys: 級知識份子) 01/15 21:16
28F:→ sCHb68: 福音的確只給揀選的人, 01/15 21:38
29F:→ sCHb68: 但沒有因此否定要積極傳福音(徒 18:9-10), 01/15 21:38
30F:→ sCHb68: 況且上帝揀選誰沒有人知道。 01/15 21:38
31F:→ taonlys: 我知道啊 上帝只給揀選的人 我們要盡量傳給所有人 01/15 21:39
32F:→ taonlys: 所以我們回答問題的時候主詞不同吧 我主詞用上帝 01/15 21:39
33F:→ taonlys: 而你用的主詞是應該傳福音的信徒 01/15 21:39
34F:→ taonlys: 是這樣嗎? 01/15 21:40
35F:→ taonlys: 『我們』應該傳福音給所有人 『上帝』把福音給揀選的人 01/15 21:41
36F:→ taonlys: 被祂 01/15 21:41
37F:→ sCHb68: 是的,上帝創世前永恆中就已經預定、揀選, 01/15 21:42
38F:→ sCHb68: 但傳福音的「人」不該因此不傳福音。 01/15 21:42
39F:推 jacklin2002: 推taonlys sCHb68 01/15 21:56
40F:→ iamsheep: 應該是給信徒吧 我記得上帝用福音審判不信的人 01/16 09:49
41F:→ iamsheep: 不會 因為沒聽過福音或不信用他沒聽過的事審判他不合理 01/16 09:50
42F:→ taonlys: 恩 昨天我朋友也跟我說不管信不信都會受審判 01/16 17:21
43F:→ taonlys: 所以從審判的角度看的話我很同意iamsh大 01/16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