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人沒有資格跟上主訂契約
時間Fri Oct 9 22:57:43 2009
※ 引述《opoj (叩可)》之銘言:
: 說人跟上主訂契約的,未免把自己看的太高
: 人算什麼,上主要跟你定契約?
: 人從頭到尾一切的一切都屬於上主
: 人拿什麼跟上主談?
: 就算上主暫時賦予人有限的,偶存的能力
: 人也沒有履約的能力
: 事實上,上主從未跟人訂過契約
: 聖經只告訴我們,上主的應許/承諾
人類向上帝討價還價成功的例子:
1.討價還價
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
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2.賄賂
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
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也不再按
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
3.求情
摩西便懇求耶和華─他的神說:耶和華啊,你為什麼向你的百姓發烈怒呢﹖
這百姓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為什麼使埃及人議論說他領他們出去,是要降禍與他們,把他們殺在山中,
將他們從地上除滅﹖求你轉意,不發你的烈怒;後悔,不降禍與你的百姓。
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你曾指著自己起誓說:我必使
你們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並且我所應許的這全地,必給你們的後裔,
他們要永遠承受為業。
於是耶和華後悔,不把所說的禍降與他的百姓。
才看到出埃及記就打你的臉了,大帥自己解經請專業一點捏
不然跟未信者解經有什麼差別呢?
不過其實當我們看到彩虹時就會知道聖經是本說不準的契約
而上帝是個出爾反爾會毀約的主人,我們是比22k薪資還悲慘的下僕
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
有血肉的物了。
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
神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
所以咱總統跟監委罵氣象局,還不如去罵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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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122.10
1F:→ Ensanguine:就是沒訂契約所以能討價還價啊~ 10/09 23:04
2F:推 Ensanguine:不過OP前幾篇才用婚姻關係來比喻與上帝關係 真的是好笑 10/09 23:14
3F:→ Ensanguine:沒有雙方同意的婚姻關係 不曉得OP認不認同其正當性 10/09 23:15
4F:推 opoj:window講的沒有一個是契約 10/10 00:12
5F:→ tom881221:何必呢大帥是神的兒子~又能自己讀經解經這樣很過份嗎?XD 10/10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