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lyStrike (地獄的審判)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關於羅素的〈為什麼我不是基督徒〉
時間Wed Oct 7 03:07:50 2009
: → opoj:如果得救的條件是好行為,那不需要信基督了。人自己修行就好 10/06 23:51
: → opoj:匿名基督徒,普救論,這種都是完全不合聖經的教義。 10/06 23:52
: → opoj:提出這種教義的人,該被咒詛100次! 10/06 23:53
聖經怎麼說的,我們來看一下....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太 7:21)
(受洗的才能進天國?)
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
人。(太 16:27)
(人子要看人有沒有受洗報應各人?)
太 25:31-46 中更明指,永生的條件並非信耶穌,而是看到人的需要給予幫助
。
(!)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 5:29)
(受洗的,復活得生;沒受洗的,復活定罪?)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
14:6)
(光知道(信)耶穌是通往父的道路沒有用,還要「經過」、「走」才可以)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
,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
恨報應他們。(羅 2:6-8)
(凡信神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不信神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
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
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
,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 2:13-15)
(保羅可有說外邦人都會下地獄?來日還不是靠他們的良心審判自己?)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
功效。(加 5:6)
(惟獨信心,指的是實地愛人的信心)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
他嗎﹖……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
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
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
2:14-24)
(怎麼辦...雅各說是因行為稱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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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來看,可 16:16 所指:「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以及保羅所說的「因信稱義」,這「信」是怎樣的「信」,是很清楚的。
所以我不懂,為什麼「基督徒」自認可比無神論者更容易進入天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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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Romans 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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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76
※ 編輯: HellyStrike 來自: 140.112.4.76 (10/07 03:13)
1F:推 tom881221:又來個跟大帥認真的朋友~大帥只要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 10/07 04:01
2F:→ tom881221:根本就是個可怕的自以為異端,或許如此~他就很少引用經典 10/07 04:02
3F:推 opoj:你寫的跟我的有牴觸嗎? 沒有吧 10/08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