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idleee (David)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因信稱義?
時間Tue Jul 21 21:31:45 2009
※ 引述《amozartea (單車單車)》之銘言:
: : 舊約的上帝也是基督教的上帝
: : 上帝顯明了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這就是神的公義
: : 但是你所推論
: : 這樣基督徒就可以引用這段經文屠殺別人
: : 是錯的
: 假設存在耶和華
: 耶和華叫你們殺誰就可以殺誰的時候
: 就會有人自以為正確的說"我是奉上帝的名殺人 而上帝是公義的"
: 要避免這種狀況
: 只有大家相信不管任何時候屠殺別的民族都是錯的 這樣才能避免
錯,因為啟示已經完全了
所以在啟示完全之後
任何人這樣自稱
都不具有任何的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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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75.207
1F:推 amozartea:所以你的意思是 屠殺民族在耶穌基督前可能是對的 07/21 21:36
2F:→ amozartea:之後就一定錯了? 07/21 21:36
如果你一直將屠殺切割出來看
你就一定沒有辦法看懂
3F:推 springxx:那你的意思 屠殺都是跟宗教有關係? 07/21 21:44
4F:推 amozartea:我有這樣說嗎 我是不是說不管理由為何都是錯的? 07/21 21:46
5F:→ Golddragon:屠殺=聖經 聖經=信仰 故屠殺變成信仰 07/21 21:48
※ 編輯: davidleee 來自: 218.168.75.207 (07/21 21:50)
6F:推 Ensanguine:不具任何權威?你確定話要說那麼滿? 07/21 21:51
這句話就是指著「我是奉上帝的名殺人 而上帝是公義的」所說的
※ 編輯: davidleee 來自: 218.168.75.207 (07/21 21:53)
7F:推 Ensanguine:恩~之前大衛李的話題 不就證明了你這句話的脆弱 07/21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