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tree (祕密小樹)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基督徒應該婚前性行為?
時間Sun Dec 14 21:34:46 2008
※ 引述《teresashin (小星)》之銘言:
: 我一直有疑問
: 從小到大
: 爸媽就不准我們婚前性行為
: 不過
: 我很好奇的是
: 為什麼不行呢?
: 我有朋友說
: 她覺得只是解決一種需求而已
: 你們覺得呢?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
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
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
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
身子上榮耀神。」--哥林多前書6:18-20
我所受的教導中,不准婚前性行為最主要就是來自於上列經文,
性行為本身是中性的,但由於神的設計是,透過性行為,兩人的
靈也會結合,結為一體,因此在靈裡會互相影響。因此神設立了
婚姻,在上帝面前兩人相互表明心跡,願意與對方共渡一輩子,
更重要的是兩人共背十字架,而神也會保守這樣的關係,這是美事。
但婚前性行為,沒有心志的表明,更沒有在神的保守裡,
但兩人已透過性行為而靈裡糾纏,將來不是只有分手那麼簡單,
那靈裡的影響是深遠的。
再談到這節經文中所說的,我們既為神的兒女,
在我們的靈裡有聖靈,也就是神的同在,如果是與不信的結合,
豈不是讓硬生生讓光明與黑暗(不信的)交會,
屆時,我們的身子還能成為聖靈的殿嗎?
再談到需求,這無非是天然人的慾念,如同我們心中的貪、頑梗等,
但既是屬神的兒女,豈不能靠著神的大能越過、靠著神的寶血潔淨那邪思嗎?
當你一心仰望神、渴慕神;
當神在你心中為大;
當你的靈裡興旺,滿有神的道;
那其他的思慮還有空間嗎?
無論何事,總要行在神的心意裡,
蒙神保守之下都不是壞事--即使是性行為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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