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uyiyin ()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閒聊] 有錢的基督徒
時間Sat Oct 4 00:58:25 2008
※ 引述《steelfinger (我也真是的)》之銘言:
: 身為一個在教會長大的小孩,有時候我很好奇
: 有錢這件事在各個宗教裡是不是一種原罪
: 當有一天你有錢了,而大家都跑來跟你要錢借錢,甚至是捐錢時
: 你拒絕得了嗎?身為基督徒有權力拒絕嗎?
: 唉,不知道該怎麼說,這或許是人性吧
: 人總是認為有錢的人該把部分用不著的錢花在別人身上才對
: 如果沒這麼做,那有錢人就該被鄙視
: 我喜歡教會,也喜歡自己的家
: 但如果我有錢,我想我不會主動告訴他們
: 不是吝嗇,也不是不想捐獻,只是不想背負有錢人的原罪罷了
其實這文的另外一個含意是: 你是有錢人耶~ 恭喜恭喜~
我都沒資格抱怨這件事 :) 喔~ 好羨慕你能有分於上帝的工作~
教會一定不會來找我募款~ 因為投資報酬率很低,只能募到一堆破書.
為著上帝給你的豐盛感謝主, 我們從主賜與的恩典中,
拿出一小部份作主工, 本是合宜阿~
至於十一奉獻, 個人是這樣看~ 這是上帝的錢~ 不是我的錢.
如果到了月底, 這筆錢還在銀行帳戶裡, 就是偷了上帝的錢~
就等於小偷了~
基於膽小,(怕被上帝擊殺,上帝是聖潔的神,不要開玩笑),
和(我=小偷)這件事羞辱主名, 所以要把上帝的錢還給上帝.
至於十一要給"誰", 一般教導大概是要奉獻給你所屬的教會~
個人是傾向較寬廣的看待"教會" 這字~
教會在聖經中, 是基督的肢體, 以基督為首位而聚集的群體(西一:18).
因此會把上帝的錢,給最像上面聖經描述之教會的群體.
有時也會奉獻給有需要的肢體,譬如僑生,未找到工作的朋友,
快被小孩吃垮的年輕夫婦 等等~ 總之總數不會少於10% ~
這是個人思想和行為,自己以後要向上帝負責~
一般說來,還是支持十一要給所屬教會的教導~
和上帝同工是全世界最有趣和最幸福的事~
願上帝祝福你~
願上帝能盡快用到你的錢~
願你的錢能盡快被上帝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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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198.6.23
1F:推 Hannie:感謝妳大大提醒我一件事 "這一切都是上帝的 61.229.25.55 10/04 01:28
2F:→ Hannie:這個主權是很中要的概念呢 感謝 61.229.25.55 10/04 01:29
※ 編輯: liuyiyin 來自: 60.198.6.23 (10/04 01:58)
※ 編輯: liuyiyin 來自: 60.198.6.23 (10/04 02:01)
3F:→ liuyiyin:喝,好說,不過別叫我大大,最近被上帝整的 60.198.6.23 10/04 02:10
4F:→ liuyiyin:頗慘~叫我小小差不多~ 60.198.6.23 10/04 02:10
5F:→ liuyiyin:大家一起得那公義的冠冕~ 60.198.6.23 10/04 02:11
6F:推 steelfinger:某些人很喜歡自行推敲含意呢,真有趣 219.81.229.226 10/04 08:47
7F:→ steelfinger:好聽點叫敏銳,難聽點叫自以為是 科 219.81.229.226 10/04 08:48
8F:推 fyao:既然知道難聽,何必說出口?220.132.136.111 10/04 09:52
9F:推 steelfinger:因為豆漿濃啊 :D 219.86.101.174 10/04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