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ry (cat)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新聞]美法院判公校禁止老師張貼「神」字眼的標語違憲
時間Wed Oct 1 14:18:45 2008
http://www.gospelherald.com.tw/news/wor_1296.htm
[美國消息] 加州一聯邦法官上週五判決一公立學校禁止老師張貼「神」(God)字眼的標語
違憲。
該名數學老師布萊德利‧強森任職聖地牙哥一所高校,他在自己的課室裡展示紅、白、藍
色,寫著類似「我們信神」(In God we trust)、「一國、一神」(One nation one God)
及「神祝福美國」(God bless America)等標語達20年之久。
但直到去年,該校職員下令他將橫幅移走,理由是那些標語含有「猶太基督徒」的觀點。
但另一方面,該校區卻容许其他老師在課室裡貼上其他宗教語句、包括伊斯蘭教及佛教的
海報、西藏禱告旗幟,及搖滾樂隊Nirvana及The Clash等海報。
強森的律師稱,該校區的行動特別對某一宗教展現了仇恨情緒。該訴訟同時宣判校區將帶
有觀點的限制加諸在強森身上,侵犯了他的言論自由。
校區曾提出要求撤銷控訴,但被法官駁回,並宣判強森有展示該些語句的言論自由。法官
表示無論在宗教角度、或美國歷史和文化的言論來看,強森只是行使了他的言論自由,他
的行為亦沒在課室構成實質的混亂。
法官又指出,學校職員是專門挑出該老師,壓制他用神這個字表達他的愛國之情,更不公
平地奪去他在憲法上擁有的自由言論權利。
法庭註釋稱,他們不認為強森的標語是表達宗教性及「猶大基督教觀點」,反之它們只表
達出原始的政治性訊息,並表達出美國共同性的歷史經驗。
代表強森的律師事務所的主席湯普森評論說,不少公共學校往往不假思索地對基督教表達
其仇恨情緒,並在多元文化的偽裝下,藉無神論或其他宗教想盡辦法清除課室裡的國家的
宗教性傳統。
處理此案的律師也表示,法官強烈的判詞清楚地向全國的學校傳達了一個訊息,那就是「
對國家宗教傳統表現仇恨情緒是與憲法不符的」。
此訴訟將推翻該校對強森言論的禁制,並讓他可以繼續在課室裡展示那掛了25年的標語。
陳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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