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ringxx (天下布武)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宗教與同居
時間Wed Jul 30 22:23:51 2008
※ 引述《kiddcat (宅宅)》之銘言:
: 我不是基督徒,沒有其他信仰,
: 我朋友開了一篇抱怨文,
: 因為他知道我有上PTT,
: 想知道廣大鄉民們的意見
: http://blog.yam.com/aurton/article/16371784
: 因為他為了女友當場與牧師嗆了起來 = =,
: 起火點就是同居與性行為的問題,
: 他對所有宗教都蠻不滿,
: 基督教只是正好因為女友的關係而對沖到,
: 他想知道信基督真的這麼嚴格嗎? 還是因為教派不同?
: 希望各位大大能幫他開釋.
想打炮又不用負責任 中出都不用帶套子 蠻爽的
他提到浸豬籠我相信是真的有 並不是古代風氣如何
是現代真的很開放
國中 國小就發生性關係 己經不是什麼新聞了
如果把時間往前推個二 三十年台灣就沒現在這麼開放
記得那時 學生 大部份都還是純純的愛 在街上公開場合 約會摸摸小手就不錯了
然後就各自回家 太晚不能在外晃 更別說過夜
現在是約會順便打個炮才算約會
以前是交往 幾個月 一壘 二壘 ..本壘 慢慢推進
現在是出去個 二 三次就能上床了
不管信什麼 都重視道德 無關基督教
要求對方忠貞 負責 不能做對不起對方的事 這標準 對誰都一樣
基督教要求不能有婚前性行為 不能同居
是為著神嗎 還是為著人?
有沒有想過這問題
為什麼定那些是罪
因為那些事行的不好 是害人又害己
現在社會上 動不動分手不成就殺
暑假墮胎潮 不是這一二年的現象
劈腿 偷吃引發的社會新聞 婚外情
未婚生子 單親媽媽 單親爸爸
小孩倒楣注定一生沒有一個完整的家庭 傷害的是誰 誰來補償他
看到有些單親媽媽帶著小孩跟男朋友同居 結果小孩被性侵 媽媽還是知情的
為了留住男朋友 所以買大送小 小孩求助無門怎辦
要打炮 誰不想 誰不喜歡
重點是聖經強調 要合乎道德 就這麼一點原則 誰能做到
不只是對 對方負責 更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對得起良心
馬可福音 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利未記 18:17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他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他孫女或是外孫女,
露他們的下體;他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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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71.75
1F:推 jerryen:聖經沒有說婚前性行為是姦淫 140.116.72.37 07/30 22:32
2F:→ jerryen:聖經的姦淫不是亂倫就是召妓 140.116.72.37 07/30 22:33
※ 編輯: springxx 來自: 118.168.71.75 (07/30 23:09)
3F:推 rosemary1984:推!現在社會真的越來越亂..聖經是為118.171.145.228 07/30 23:17
4F:→ rosemary1984:人好,不是位神好..118.171.145.228 07/30 23:17
5F:推 visorkk:推 說的好 220.134.14.252 07/31 00:09
6F:推 visorkk:那人獨居不好的結論不是隨便找個女人幫他 220.134.14.252 07/31 00:18
7F:→ visorkk:是找個配偶幫他 婚姻外的性行為應該是 220.134.14.252 07/31 00:19
8F:→ visorkk:不合上帝旨意的 220.134.14.252 07/31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