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oboth (火流星!降臨!)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討論] 提摩太後書 讀後隨筆小記 Pn.2
時間Mon Sep 17 00:29:17 2007
2:21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原文是「這些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
成為聖潔,合乎主(原文是房子的主)用,
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3:16-17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
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
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在「同一卷書」裡面,重複出現的詞,可以合理的相信是指「相關的事」,
甚至可能是「同一件事」
基於上述前提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原文是這些事),
就可以與「凡神所默示的聖經……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對應
所以,2:21的「這些事」,就比較可能是對照到2:16的「世俗的虛談」
「神所默示的聖經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
與
「脫離這些事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遠避世俗的虛談)
就成為互相解釋的對照
而此句「房子的主」就更可以確定是「聖殿裡的神」,
而此句的「房子」就更可能是聖殿。
貴重的器皿,就更可以和「提摩太」這個名字連結起來了
詩篇119:9
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
因此,人若「自潔」,就可能是「學習遵行神所默示的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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