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ichi (病懨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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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漢語語法 第九章 動介詞
時間Wed Nov 18 22:11:25 2009
漢語中 有些動詞兼具動詞和介詞的性質 稱為動介詞
例如:跟、從、朝、按、到 等字
基本的句式為:{主題}
{ } 動介詞+名詞片語 動詞 ﹙名詞片語﹚
{主語}
如:我跟他說話。
你從哪裡來。
他朝南拜拜。
你按他的意思辦。
他到北京去了。
其中又分作 不可當動詞用的動介詞 和 可以當動詞用的動介詞
在作動詞用的動介詞 這一小節 提到了用作動詞的動介詞 意義不變
舉了一個例子:a.我們常到紐約去(動介詞:到)
b.我們幾點鐘到紐約?
這個例子是否不成立呢? 因為很明顯地a中的到 並不能解釋為到達
這點他在後面的說明也有提到 有點自打嘴巴的感覺
最後他又提出了 比較用字的用法 來區別動介詞 和 一般動詞
舉出了兩例:他們不會用筷子(用是動詞)
我用毛筆寫字
第二例已經符合了動介詞的基本句式 但卻說用字只是一般動詞
原因是用字的意義沒有區別 (都是利用)
在用作動詞的動介詞 意義不變的情況下
那我們是否也可以說
他朝南邊拜拜
他的屋子朝南(朝字的意義沒有區別 都是面向或朝向)
所以朝不能算動介詞 只能算一般動詞?
感覺這章的內容 有點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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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1.109
1F:推 jengjeng: 找資料時剛好看到這篇…過了八年推文應該不會怎樣…… 01/08 16:10
2F:→ jengjeng: ?剛去查了中研院的中文詞庫,「用」是可作動介詞的, 01/08 16:10
3F:→ jengjeng: 且就在義項第一條,所以應該是書本身的問題,而且這本 01/08 16:10
4F:→ jengjeng: 第一版都已經是1982年了XDD 覺得當參考就好了 01/08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