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solo (我不是鍵盤法官我是城武)
看板ChineseMed
標題Fw: [公告] 發表言論不得涉及開立處方,以免觸法。
時間Mon Nov 16 10:29:37 2015
※ [本文轉錄自某隱形看板]
作者: LLsolo (我不是鍵盤法官我是城武) 看板: (某隱形看板)
標題: [公告] 發表言論不得涉及開立處方,以免觸法。
時間: Mon Nov 9 12:04:34 2015
主旨:各版友於中醫版發表言論不得涉及開立處方,以免觸犯醫師法。
說明:
一、按衛生福利部104年10月23日衛部中字第1040131588號函辦理。
二、按醫師法第11條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開給方劑,違者可依同法第29條
,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三、為倡導民眾正確就醫觀念,避免民眾誤信網路傳言而延誤就醫時間,以維護民
眾健康權益。
PTT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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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8.23
1F:→ AstroNew: 最近事務所才有牽涉到上開法規的法律問題 11/10 20:3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Lsolo (223.140.17.202), 11/16/2015 10:29:37
2F:推 fecent: GJ! 11/16 15:02
3F:→ Alica: 中醫藥司函釋可不可以提供一下 感謝 11/16 20:16
4F:推 nsmmsn: ! 11/21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