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mbertoEco (迷路的魚)
看板China
標題Re: 香港基本法第23條
時間Wed Dec 25 02:39:59 2002
※ 引述《cgi0911 (Bossa Nova的下午最甜蜜)》之銘言:
: ※ 引述《longreach (藍色香蕉)》之銘言:
: : 近來,香港在反對基本法23條之相關立法,
: : 到底23條的規定為何?
: : 各位是支持還是反對
: 二十三條的詳細內容目前港府仍然拒絕透露(很可能逕付那個橡皮圖章的
: 立法會通過,反正就是不經過民意審判)
: 目前的二十三條內容是:
: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或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
: 也就是說,等到港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再立法規定即可。
: 已知即將進行的二十三條立法的主要內容是:
: 1.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
: 2.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
: 3.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大概等於台灣之前廢除的刑法100條,
就是馬英九極力反對廢除的那條
比如說,李登輝的兩國論主張就明顯違反,
或者你只是附和"兩國論好像也有點道理"之類的言論(只是言論就構成)
在以前的台灣或是以後的香港,現在的中國,
都可以讓你獲得終身免費牢飯或是往天堂單程機票
如果您是個老師而且是在講台上說"兩國論好像也有點道理"
那您整班學生可能都要一起不幸了...
我一個表舅就是因為他老師被發現拿共匪空飄的文宣當計算紙,
全班學生一起入獄...還好只關了六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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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ving come from the light and from the gods ,
here I am in exile ,
separated from th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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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alulu:只被關了六七年 真可怕 推140.135.157.154 12/25
2F:→ darktemple:不然ㄌ 倒楣的全都坐單程飛機去了啊 推 140.112.240.30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