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ta (llll)
看板Chiayi
標題Re: [問題] 小傑作 鮨割烹算是什麼樣的餐廳啊
時間Mon Apr 21 22:28:33 2025
※ 引述《wuwu5566wu (一點都不意外)》之銘言:
: 有人吃過嗎?這兩天在網路上聲量沸沸揚揚!
剛剛跟風去看了一下影片
感覺店家會輸,理由:
一,確實沒告知要錢,一般社會通念,那個佐料應該是不用錢的
二,消費者有叫刪除影像,但置之不理,已犯法,,,不過個資法號稱最高可到2
億,但消費者是nobody, 應該是判不了多少,就是個爽字而已
三,留負評有沒有妨礙商譽,通說:你有去吃,就沒有(個人主觀感受的言論自由)
;你沒去吃亂講,才會妨害商譽
結論:商家公布影像的行為
一,佐證他沒告知要錢這事,也佐證消費者確實有去吃
二,然後順便挖洞給自己跳(違反個資法)
然後說要告,這動作是恐嚇,這完全
誤解哦,訴訟是人民的基本權,我說
我要告你,這是在行使基本權,怎麼
會是恐嚇?所以訴狀千万不要列恐嚇
這條,會被法官笑
推測: (1)商家要返還300元 (2)個資法被罰幾千 (3)商家根據消保法也會被罰
幾乎毫無勝算, 但(商家被罰加還那兩坨的錢)加起來應該不會超過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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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7919: 然後商譽大爆炸,這才賠得多 04/21 23:12
2F:推 flycat638: 如果提供的是新鮮山葵,我覺得那個加收費用是合理的( 04/21 23:13
3F:→ flycat638: 前提是看多少量) 04/21 23:13
4F:→ flycat638: 但是要提前告知是收費的。 04/21 23:14
5F:推 kidd168: 老闆這操作完全看不懂耶... 04/22 01:36
6F:推 Liszt1025: 嘉義很多喜歡審客人的餐廳啊,不知道這樣是不是算同溫 04/22 06:54
7F:→ Liszt1025: 層?我也不懂這些店家哪來的勇氣,大概嫌客人太多 04/22 06:54
8F:推 sweetchord: 換個地方改店名就好啦 04/22 08:48
9F:推 jk3119: 事前講清楚、價碼標清楚最重要 04/22 09:53
10F:推 yuchent: 真的超多老闆脾氣不好 做生意何必和錢過不去 04/22 10:37
11F:推 longkiss0618: 就不要去吃囉 04/22 11:15
12F:推 qaz2334438: 完全是負面處理 04/22 13:20
13F:推 boy1972: 市場機制 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04/22 13:34
14F:推 ET01: 這店家不用遇到律師檢察官.只要法律系學生就能讓老闆吃羹了 04/23 20:38
15F:→ trader987: 嘉義一堆神奇的店 吃過幾間號稱還是自稱厲害的店 結果 04/23 23:22
16F:→ trader987: 根本貴又難吃又吃不飽 04/23 23:22
17F:→ trader987: 打個比方好了 號稱很厲害的美式漢堡 吃完覺得不如吃麥 04/23 23:23
18F:→ trader987: 當勞就好 04/23 23:23
19F:→ Reichenau: 樂寧? 04/24 06:00
20F:→ smilekekeke: 先標記起來 避免以後吃飯還要被公審 04/24 08:04
21F:推 Sasamumu: 不太可能是樂寧吧w現在樂寧就一般連鎖哪有那麼多個性 04/24 10:25
22F:→ Reichenau: 樂寧也沒幾間了連鎖都不太像了 04/24 11:34
23F:→ trader987: 樂檸也是一次店啊XDDD 04/24 12:05
24F:推 cd928: 樂寧15年前吃是好吃的 04/24 23:24
25F:→ spfy: 樂寧關掉創始店+多分店之後就普通了 以前只有文雅店時是還滿 04/26 12:48
26F:→ spfy: 厲害的 04/26 12:48
27F:推 lyk191947: 嘉義越拿翹的店真的越難吃 04/28 23:14
28F:推 bermuda1004: 倒了嘛倒了嘛 05/02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