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00199bcd (落葉~小楓~*)
看板Chiayi
標題Re: [新聞] 湖美夜市不甩停業令照常開張營業 嘉市府
時間Sun Jun 18 22:06:23 2023
管理者小心一點啊
第一次是罰錢
再來就不是錢的問題了
就準備來地檢署看檢察官,去法院看法官了
都市計畫法
第 八 章 罰則
第 79 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
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
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
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
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前項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依第八十一條劃定地區範圍實施禁建地區,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第 80 條
不遵前條規定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除應依法予以行政強制執行外,並得
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再繼續營業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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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00199bcd (1.173.202.152 臺灣), 06/18/2023 22:06:41
1F:推 johnny721009: 先查後面靠山是誰吧 06/18 23:47
2F:推 Rapacious: 法條和執法是兩回事 沒看很多新聞上違法開車違法的影 06/19 02:56
3F:→ Rapacious: 片 記者問警政署很常說 如果用路人檢舉就會依法辦理 06/19 02:56
4F:→ Rapacious: 現在看起來比較像雙方演戲給檢舉人看而已 06/19 02:56
5F:推 barttien: 覺得你想太多了,法律永遠在那裡,執法者也永遠在那裡 06/19 07:35
6F:→ barttien: ,但是這個社會真正做到公平公正的執法了嗎? 06/19 07:35
7F:推 et803: 想太多了 法條永遠是寫好看的 06/19 08:02
8F:→ et803: 有哪個法條有寫多久時間內要開罰嗎 06/19 08:04
9F:推 fish71818: 就作作秀而以啦 06/19 08:37
10F:推 TTU1999: 你看一下台南的大益夜市,一樣違反用地目的,但人家還是 06/19 08:51
11F:→ TTU1999: 拖了2年才歇業 06/19 08:51
12F:推 i1023c23: 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06/19 09:01
13F:推 jimpon: 怎會對臺灣法律有所期待? 06/19 11:53
14F:推 aduijjr: 好可愛XDD 06/19 12:03
15F:推 kingard9632: 台灣法律不是參考用的? 06/19 12:12
16F:推 viavia2357: 沒出過社會喔? 06/19 12:26
17F:推 litlin: 滿街的違停都沒在處理了,這個就會? 06/19 12:59
18F:推 klinjohndoe: 炒地賺幾千萬,人頭進去蹲,安家費照算啊,感覺要嘛 06/19 13:51
19F:→ klinjohndoe: 綠的,要不黑道刺頭(兩種好像也一樣?)故意搞起來 06/19 13:51
20F:→ klinjohndoe: 要給黃敏惠難看的樣子,親藍黑道應該私下喬就好了 06/19 13:51
21F:推 abyepi: 法條嚴格,執行笑死 06/19 13:56
22F:噓 Rapacious: 怎麼不說黃上和人橋好了 笑死 06/19 14:04
23F:推 peteryen: 法條在那沒錯,但可以修條文閃過法條啊 06/19 15:05
24F:推 MadDevil: 講說重罰 結果是最輕的罰鍰 這新聞到底有沒有搞錯定義 06/19 15:57
25F:推 xninjax: 已經確定要收掉了 06/19 17:12
26F:推 cake51640: “得”按次 06/19 18:14
27F:→ alex00089: 重罰三千 06/19 19:39
29F:推 TIPPK: 這種罰款通常是累次加算的,跟亂丟垃圾一樣 06/19 21:06
30F:→ rushfudge: 誰亂丟被罰過… 06/20 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