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l616 (華麗的冒險)
看板Cheer
標題Re: [討論] 我不認同你們的行為
時間Tue Dec 13 18:33:49 2011
《ID暱稱》GreenCircleT (迴)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66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1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上次上站》12/13/2011 14:43:48 Tue 《上次故鄉》61.31.166.11
《 五子棋 》 1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ID暱稱》dest04 (You'll see)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46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79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上次上站》12/13/2011 16:56:37 Tue 《上次故鄉》61.31.166.11
《 五子棋 》 26 勝 25 敗 1 和 《象棋戰績》 2 勝 4 敗 1 和
你的道德標準超高,而且臆測誇大能力一流,
但你的道德勇氣極低,不僅僅是不敢於現場發出疑問,連在板上發[討論]文都要用分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36.20
1F:→ yesOh:這也查ip? 別鬧了 12/13 18:43
2F:→ arl616:想討論、指責也要躲在分身後面?別鬧了。 12/13 18:45
3F:噓 yesOh:剛按錯噓回來 12/13 18:45
4F:噓 lieliebir:夠了吧 大家都是喜歡綺貞也想捍衛自己的權益 12/13 19:12
5F:→ lieliebir:可以不要再挑起無謂的戰爭了嗎 12/13 19:13
6F:→ dragon8332:他在討論串有用兩個ID討論嗎 犯不著這樣吧 12/13 19:14
7F:→ asd25:真的是無謂的筆戰 戰完 情況就會改善? 想太多 12/13 19:19
8F:→ BAPEDDIE:原PO沒有用另一個帳號來討論 你沒必要把人家另一個帳號 12/13 19:57
9F:→ BAPEDDIE:揪出來吧 12/13 19:57
10F:噓 sunnychu:人家好好的在板上和別人討論 去查人ip是什麼心態? 12/13 20:06
11F:→ sunnychu:認為他用分身發文是缺乏勇氣 這就不是臆測誇大嗎 12/13 20:08
那不然用分身發文的用意是什麼呢?
12F:噓 jfyf621:阿不是說彼此努力成為更好的人? 不是說不想吵架? 12/13 20:09
因為認識該本尊id,
所以覺得一邊用本尊id跟人好好相處,一邊用分身裝不認識在板上指責的行為令人心寒。
努力變成更好的人是指繼續努力,改正有影響/沒顧慮到別人的錯誤行為;
不想吵架是指不想就細節上的誤解與認知繼續爭吵;
跟這篇指出對方以低道德標準看待自己、高道德標準指責別人是兩碼子事。
用意是希望dest04也能變成更好的人,既然認識可以當面說,
就算沒有勇氣當面說,用本尊直接討論會怎麼樣呢?
何必使用分身帳號不用本尊帳號直接講?
被認識的用分身帳號在板上影射卻不敢直接跟我說,我也很不好受,很難過啊。
13F:→ asd25:板主 該鎖文囉 12/13 20:13
14F:→ cttw19:言重了 12/13 20:17
※ 編輯: arl616 來自: 125.225.36.20 (12/13 20:30)
15F:→ sunnychu:...他就不能是想讓分身文章數多一點嗎?用分身發文難到就 12/13 20:31
16F:→ sunnychu:只有一種可能嗎?你不同意他對佔位的要求那就不同意 12/13 20:32
17F:→ sunnychu:一件事歸一件事 扯到他的本尊分身幹嘛?還公開公佈出來 12/13 20:33
18F:噓 jfyf621:原PO沒有指名道姓你要幹嘛對號入座XD 12/13 20:33
19F:噓 AssholeChina:這跟陳綺貞有啥關係 要吵私信吵啦 礙眼 12/13 20:34
20F:→ sunnychu:這樣攻擊別人難到就符合道德了嗎.... 12/13 20:34
21F:→ jfyf621:既然認識怎麼不私下跟他說? 在這邊人肉道德標準還真高阿 12/13 20:35
22F:噓 Nikonian:這有誇張到, 人家在這個討論串裡面並沒有用第二ID阿 12/13 20:38
23F:→ cttw19:這...已經是私人恩怨了 12/13 20:40
24F:噓 Nikonian:這串文章的標題完全可以用在這一篇文上面 12/13 20:40
25F:→ ddik32:要吵架私信去吵吧,跟版務無關的請不用佔用資源 12/13 20:40
26F:→ asd25:扯好遠 吵下去的意義何在? 12/13 20:40
27F:噓 Nikonian:我很想知道如果原PO當面跟你說是不是也換來一句得寸進尺? 12/13 20:42
不會,我會跟他說他誤解的部份,並退到後面回到享受音樂的本質。
我很認同Nikonian的那篇討論文,謝謝你
有點出許多我沒認真想過的事,也提醒了我錯誤的行為。
※ 編輯: arl616 來自: 125.225.36.20 (12/13 20:49)
28F:→ shiannzoa:用分身發文的用意你應該問本人吧... 12/13 20:56
29F:→ shiannzoa:私信解決會比你在這裡鞭笞他有用的多 12/13 20:57
30F:噓 lieliebir:大家都說成這樣了可以鎖文了吧 12/13 21:32
31F:→ lieliebir:而不是你一句我一句的在這裡替自己辯解 12/13 21:32
32F:→ BAPEDDIE:私信解決吧 不然自刪 12/13 21:35
33F:→ Leepofeng:我覺得會不會是原PO知道你的個性所以才不想當面說? 12/13 21:40
34F:噓 vivihoney:你這篇也是在臆測原po 12/13 22:44
35F:→ BAPEDDIE:這篇可以請版主鎖文 或請原PO自刪嗎 12/13 22:59
36F:噓 zishang:太難看了 12/13 23:08
37F:噓 deerdriver:嘴巴說不想戰 身體倒是艇誠實的 12/13 23:16
38F:→ TGI:真的該適可而止... 12/13 23:46
39F:噓 JerryChanel:............. 12/14 00:02
40F:噓 PinHsiang:有必要這樣嗎? 12/14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