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dlmfan (Moi )
看板Cheer
標題Re: [疑問] 綺貞,妳真的在乎我們嗎?
時間Sat Dec 22 10:05:05 2007
※ 引述《bingalu (bingalu)》之銘言:
: 綺貞,妳真的在乎我們嗎?
這個同學挫折的心痛,其實蠻可以理解的。
有時候,一些同學的權限實在令人瞠目結舌
很多小事件不釐清的結果就是在養育火山文
但如果因為幾天前的不幸事件,
而提出這麼重的質問,其實是讓事情失焦了。
這次的事件應該算是跟歌迷互動規劃上的...預料外的錯誤?
善意宣導引致雙重的詮釋,
加上黃河洗不清的弔詭現實,
造成歌迷覺得被誤導的苦果
但主辦單位不可能蓄意耍弄歌迷吧(這點應該沒人懷疑)
既然不是故意的,
就應該要回歸到方法上的爭論/討論。
這跟老師的音樂或在不在乎歌迷又有什麼關係呢?
將說法拉高到這個層次,只會促成很多止痛劑推文湧入,
七嘴八舌後痛點又沖淡了,變成鋸箭療傷的塗飾。
從事件後續的焦點演進上,不就是變成這樣嗎?
看來照目前 實作的「棉角」,想參加現場表演,
還是只能以最壞情況想定去規劃購票的資源總體戰,
乾脆幾個人揪團委託追星公司去買票好了,
雇用兩天(售票D日與D-1日)售票處還沒擺就佔位當排頭了
人數夠的話 可能比親身去買票來得affordable(time&$$).
最後 請別隨便就將「特權階級」拿出來套弄
許多買票時看來「有錢有閒的階級」,
在平常時就已經在為這一刻預作準備了。
不妨弄個撲滿三不五時存些綺貞活動基金進去,
到了售票時不就有較多資源跟方法可以「競票」了嗎?
什麼叫做特權階級?
是簽名會與老師熱絡寒暄
然後演唱會拿著數位相機全場錄音
旁邊作伙的大老級歌迷也視若無睹的交頭接耳
回來這個板上發心得文又說得有多麼推崇綺貞
在我看來 那才真正是特權階級!
有網友在推文裡說 社會是現實的
沒錯 就是台下有那種表面的和平
才讓我更專注台上令人欣賞的風景
繼續潛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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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0.187.98.1
1F:推 cheermusic:推 12/22 10:16
2F:推 nytper:推綺貞預備金!!!我也有在準備綺貞預備金 就是避免有活動時 12/22 10:40
3F:→ nytper:突然沒有這些錢 零食飲料點心少買 正餐便宜點 省一省 12/22 10:40
4F:→ nytper:一個月也會存到一點錢 12/22 10:41
5F:推 urban:推! 12/22 10:51
6F:推 wumc:push! 12/22 11:15
7F:推 pch119:很中肯!!推~能不能看到表演對我來說不是最重要的! 12/22 11:46
8F:→ pch119:但是我很滿足能參與有陳綺貞的時代 12/22 11:47
9F:→ sinceremusic:寫的真好! 12/22 14:17
10F:推 urban:我也懷念十年前聽綺貞的時光...... 12/22 17:43
11F:推 matsui07:推一個~~常搞怪的還不是那幾個.. 12/22 22:29
12F:推 Tuba:簽名會與老師熱絡寒暄--這也算特權喔....>"< 12/22 22:53
13F:→ lahiboy:我是覺得當講那些可以與老師熱絡寒暄的人是特權時,可曾想 12/22 23:37
14F:→ lahiboy:過這些人為什麼可以和老師如此的熱絡寒暄?他們花了多少時 12/22 23:38
15F:→ lahiboy:間在經營自己與老師之間的關係,付出了多少時間在其他相關 12/22 23:38
16F:→ lahiboy:活動上,舉凡維持秩序、徵召現場服務員、畫海報...等等, 12/22 23:39
17F:→ lahiboy:這些事情老師都看在眼裡,有盡心盡力的付出過,才換得老師 12/22 23:39
18F:→ lahiboy:的熟識呀!所以我覺得那些不是特權,是這些付出甚多的同學 12/22 23:40
19F:→ lahiboy:們應得到的!畢竟能夠將愛老師的口號化為行動的人,真的是 12/22 23:40
20F:→ lahiboy:值得大家給予鼓勵與認同的!畢竟回到原點,老師才是主角啊 12/22 23:41
21F:→ lahiboy:我真的深深覺得,這一系列的討論可以告一段落了!看膩了~ 12/22 23:44
22F:推 angel:特權階級指的是熱絡寒暄的那"一整段"吧 並不單只熱絡寒喧 12/22 23:45
23F:→ angel:我想原PO的意思是 明明已經和綺貞到了可以寒暄的熟稔程度 12/22 23:46
24F:→ angel:卻不尊重綺貞 在現場全程錄音錄影 或一旁交頭接耳 12/22 23:47
25F:→ YahooKimo:所以大者橫大 裡面的人很嗨 外面的人進不去... 12/22 23:45
26F:→ lahiboy:angel 大:在我看來,那種人是白目,不是特權!科科~ 12/22 23:48
27F:→ angel:我只是想說 原PO也許並沒有要說可以和綺貞寒暄的人有特權:) 12/22 23:49
28F:→ lahiboy:嗯嗯!我懂! :) 我也只是稍微解釋一下我對特權的定義 12/22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