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omcat (夜中的貓♂)
看板Cheer
標題[情報]《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六十四條第二款
時間Mon Mar 20 18:05:00 2006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六十四條第二款
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來源
http://tw.mb.yahoo.com/auction/board.php?action=
b&bname=9_announce&mesg_id=317
yahoo拍賣:D
不知到看到有人要高價票可不可以直接跟yahoo撿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7.64.56
1F:→ gsf7114:應該是可以的 如果價差過大 03/20 18:05
2F:→ gsf7114:像酌收郵寄費用這種的就不算黃牛 03/20 18:06
3F:→ doomcat:要不要組成掃"拍"部隊:P 03/20 18:07
4F:推 pda2001:有用嗎? 價錢還不都是競標者開出來的...一個願打 一個願挨 03/20 21:40
5F:→ pda2001:而且黃牛票也不是第一次了 如果真的有用 現在誰會賣? 03/20 21:45
6F:→ pda2001:我印象很深的是雪狼湖 拍賣首頁也公告 禁賣黃牛票了 03/20 21:47
7F:→ pda2001:也是引用此法 但是 還不是一堆競標超高價的黃牛? 03/20 21:48
8F:推 ltony:對阿 如果是原票價起標 飄到很高 也是有人願意出高價阿 03/21 14:13
9F:推 synge:這種就要檢舉...誰知道是不是拍賣者自己找暗樁來標高的? 03/21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