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JM (賤痞-憶秋粘)
看板ChangHua
標題[公告] 8/27違規名單
時間Thu Aug 27 23:33:54 2009
Josh5712 (神人文)
moneychen (公佈他人網頁)
cooby (一行文)
yiwt (注音文)
以上各警告一次
另
Josh5712 神人文
因為我手殘沒有劣文到
所以補判水桶三日以示懲戒
期滿請自行來信復權
(來信請附上本公告內文 或文章代號 以資查證)
moneychen 公佈他人網頁
若造成他人困擾 當事人來信檢舉
將補判水桶三十天
(以當事人檢舉日起算)
板奴-N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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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42.87
1F:→ jack1st2001:沒有劣文到為什麼你要桶自已三天= = 08/28 00:08
2F:推 photofan:mo大被設計了...他是好心 也有要求原po快刪除說 08/28 06:43
3F:→ NJM:畢竟PO出連結是他自己的意願... 網路方便 但是也容易觸法 08/28 08:55
4F:推 AngelSatan:他自己PO出來的 不是設計 08/28 09:32
5F:推 moneychen:那當初A版主看到了這篇文章 為什麼不馬上刪除? 08/28 19:54
6F:→ rdsky:板主不能刪除推文 只能刪除那篇文章 08/28 20:02
7F:推 moneychen:我是說A版主當初看到文章 就該刪了 那時我還沒推文 08/28 20:26
8F:→ moneychen:A版主的推文在我之前 08/28 20:27
9F:→ RunDLL32:===================================寄信給板主會比較好 08/28 20:30
10F:→ RunDLL32:此外,"當事人"也沒檢舉你============================= 08/28 20:30
11F:→ RunDLL32:==============================================over=== 08/28 20:31
12F:推 moneychen:我承認我自己太衝動把相簿貼出 那A版主不用解釋一下嗎? 08/28 20:40
13F:→ moneychen:既然他都在我之前看到文章並推文 為何不將文章刪除 08/28 20:41
14F:→ rdsky:板主處理板誤不是直接看到違規就按D 還要標記.寄信.收錄 08/28 21:05
15F:→ rdsky:然後還要去查之前有沒有違規紀錄 08/28 21:06
16F:→ rdsky:而且不太可能一標記就馬上處理 板主是人也是有其他事情要做 08/28 21:07
17F:→ rdsky:違規就是違規 雖然你會覺得原PO桶3天你桶30天會很不滿 08/28 21:08
18F:→ rdsky:不過規定之前就訂在那邊 你犯到的是比較嚴重的部份 08/28 21:09
19F:→ rdsky:當作學經驗以後推文按ENTER前多想5秒鐘 08/28 21:10
20F:推 AngelSatan:因為板上的違規文都是先標記 08/29 00:20
21F:推 AngelSatan:你個人造成的錯誤請不要推到我身上 謝謝 08/29 00:21
22F:推 smy0411:好~~~我會盡量不要違規的.... 08/29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