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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事項違反者直接記違規一次: │
│ │
│(1) 天書文(完全無新增文字) │
│ │
│(2) 一行文(文章字數未超過三十字,英文及簽名檔不計) │
│ │
│(3) 注音文(請見P.4特別條款) │
│ │
│(4) 商業廣告文、違規買賣文(請詳閱P.7買賣文條款) │
│ │
│(5) 人身攻擊、謾罵、爭吵、挑釁、亂版等文章 │
│ (包含推文部份,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由版主判定) │
│ │
│(6) 政治文及非關彰化之文章(含商業文) │
│ │
│(7) 金錢賭博訊息(揪麻將團中有透漏相關賭注者) │
│ │
│(8) 發表、轉錄與彰化無意義無相關之文章 │
│ 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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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處罰: │
│ ⊙
商業廣告文、天書文、一行文、徵人文、買賣文違規者,文章立即刪除 │
│ 無12小時條款限制,所有違規文章將刪除並保留於以供上訴。 │
│ │
│ ⊙ 違規文章初犯會以!標記,標記後請原PO在12個小時內修改完畢, │
│ 修改完畢請來信告知解除鎖文 │
│ 未修改者將直接刪文。累積二犯不論犯規間隔天數直接刪除文章並水桶三天│
│ 基於一罪不二罰原則,一週內累積犯行才加重處罰(三犯=七天,四犯=永久)│
│ 同一天內累積犯行加重三天 │
│ ⊙ 嚴重違規者直接永久水桶並劣文,不再另外通知(人身攻擊、謾罵、挑釁、 │
│ 亂版、不當推文屬於嚴重違規) │
│ ⊙ 非關本版的商業文直接劣退並記違規一次,商業文二犯者終身水桶 │
│ 非關本版事務請至適當看板詢問,非適當文版主直接刪除 │
│ ⊙ 違規及水桶名單請詳見z-18-5,不再另外通知, │
│ 水桶期滿請自行寫信來告知版主解除 │
│ ⊙ 沒有被以下條款規定到的文章請不要手動置底 │
│ 文章請言之有物,手動置底也需要有技巧的! │
│ ⊙ 請謹慎使用噓文功能,顧及發文者觀感勿謾罵、人身攻擊 │
│ 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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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之標題分類為: │
│ │
│ (1).[自介]:提供囧化郎自介服務,以及讓大家認識的機會。 │
│ │
│ (2).[吃喝]:所有有關飲食的問題,包括店家位置,食記以及評價。 │
│ │
│ (3).[玩樂]:彰化的觀光、娛樂事業(ex撞球店,釣蝦場)何處可玩?規劃行程 │
│ │
│ (4).[交通]:問路、客運、該怎麼走。 │
│ │
│ (5).[心情]:對於其他事情有何觀感的文章、發抒心情的 │
│ │
│ (6).[揪團]:想要跟大家一起出遊、打球、烤肉、看電影的都可以PO文 │
│ 但是請以清新健康為走向 :) │
│ 如果揪麻將或打牌團,請勿在文章中標示賭注或是聯絡電話 │
│ 違者直接劣退 │
│
如限定異性鄉民者,請至[All Together]版徵求 │
│ │
│ (7).[其他]:和上面完全無關的文章請直接用其他選項,含其他類問題 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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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分享]:彰化在地的任何好康資訊都可分享 │
│ │
│ (9).[買賣]:買東西、賣東西、房屋出租請用此項(請詳閱買賣文條款)(見p7) │
│ │
│(10).[合購]:合購文章請直接PO出完整文章,可轉錄,但請把轉錄字眼刪除掉 │
│ 合購文規定:一個ID兩天一PO,PO新文請刪舊文,以日期為主, │
│ 完成合購面交結束請把文章刪除 │
│ 同一合購團,請以主購第一篇為主,勿用不同id手動置底 │
│ │
│(11).[認養][協尋]: 找人、找動物、找東西或認養動物請使用此標題, │
│ 認養動物請PO一篇就好,勿手動置底 │
│ 尋人、尋找動物可三天一PO,PO新文請刪舊文,以日期為主 │
│ │
│
神人(想要認識原本不認識者)或是神相簿者,請至beauty版,違者直接刪文 │
│ │
│(12).[徵人] 短期工讀生、家教、伴讀、徵求善心人士可用此PO文, │
│ 請將相關資訊、薪水、地點詳細PO出。 薪水請配合勞基法規定。 │
│ 徵人文規定:一個ID七天一PO,PO新文請刪舊文,以日期為主, │
│ 徵到人或過期限請把文章刪除 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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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贈送] 送東西請用這個,不過勿以贈送之名行交換之實 │
│ │
│(14).[徵求] 有需要徵求什麼可用這個,但是涉及金錢交易的徵求請用"買賣" │
│ │
│ #不得徵求報帳用之相關票券(發票,車票,使用收據) │
│ │
│(15).[新聞] 和彰化板相關的新聞使用此選項PO出 │
│ │
│(16).[活動] 彰化縣各單位辦的任何活動都可使用這個標題 │
│ 私底下的活動請使用揪團 │
│ │
│(17).[研究] 限有自介超過七天的彰化版友才能PO文 │
│ 研究包含訪問、實驗、問卷...等 │
│ 問卷僅限個人問卷,商業問卷嚴禁 │
│ │
│(18).[公告] 版主發布版務時使用,非版主請勿使用公告 │
│ 版主公告文請勿回覆,如有疑慮請直接寄信至版主信箱 │
│ 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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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別條款: │
│ [徵才]: 限設籍位處彰化縣之公司行號廠商徵才使用, │
│ 請將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聯絡電話及登記字號一並載明 │
│ 並需載明薪資及工作內容,還有相關注意事項內容,不得限制年齡 │
│ 薪資內容不得低於勞基法相關規定為主 │
│ │
│
注音文條款: │
│ │
│ 任何形式的注音文在本版都禁止 │
│ 不管你是火星文或是語助詞,全都禁止 │
│ 為避免有任何注音文可以使用的假象,使用注音構成的表情符號也禁止 │
│ 唯一允許的只有一種狀況 │
│ 就是字音標註 │
│ 比方文章內提到某個不常見的字 │
│ 例: 灥(音ㄑㄩㄢˊ) │
│ 這種的注音標示是許可的,但以單一聲母或是韻母存在來代表某一個國字者 │
│ 絕不允許 │
│ │
│ 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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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文條款: 依據
#17uRcuq0 Janifer2 [公告] 買賣文新條款 2008.03 │
│ 1. PO買賣文需填過彰化板友名單超過10天或在本版PO超過5篇以上文章 │
│ (1) 避免有人為了po買賣文而自介,所以須超過10天。 │
│ 或(2) 在本版發超過5篇以上的文章需在版面上搜尋的到的, │
│ 而且不得是"買賣"、"合購"、"徵人"、"協尋"這幾種標題及轉錄的文章 │
│ │
│ 2. 一個ID版上只限一篇買賣文,七天一PO,第八天才可PO第二篇買賣文 │
│ 例:3/1 po買賣文,3/8才可再po第2篇買賣文,請勿代PO,勿留電話。 │
│ │
│ PO新文請先刪舊文,若發現分身ID發文直接刪文不另行通知 │
│ 買賣文po出後會直接先收錄於 z→18→6 紀錄 │
│ │
│ 3. 買賣文請勿PO出拍賣網址,"實物相簿"或"官網"則OK, │
│ 拍賣部分只可放當初物品購入的網址供版友參考,其他禁止 │
│ │
│ 4. 文中必須註明彰化面交地點 & 預售價格 │
│ 若未註明地點或面交地不在彰化一律直接刪文計違規,不再原文發還 │
│ P.S: 車票"不加價賣出"可販售 │
│ 活體禁止買賣 動物保護法
http://tinyurl.com/24qf5h ) 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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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務版規: │
│ │
│ 1、版主對違規之文章有[刪除]的權力,推文部分則請原作者修改為優先考量。│
│ │
│ 2、同文章中若違反兩項以上板規則累加違規或累計水桶刑期時間。 │
│ │
│ 3、水桶期滿之版友需自行寄信至版主信箱申請解除,版主不主動解除。 │
│ │
│ 4、版規從嚴,處理從寬。新版友(版主認定)如有違反版規先警告。 │
│ │
│ 5、如果對版主群的判決有任何意見請至群組事務版申訴。 │
│ │
│ 6、版規不足處,版主得依實際發生事件情況處理,並另行公告之。 │
│ │
│ 7、檢舉違規請於本置底文中推文提供[文章代碼](文章前按大寫Q) │
│ │
│ 或備齊證據寄至版主信箱(請留備份),誣告者處水桶一個月。 │
│ │
│ 8、違規刪除文章將會置於備份以供佐證及上訴用。 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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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功能說明: │
│依照
#17hQdbHf 2/09 hearing [資訊] 【新手指南】看板指令 │
│ │
│
修改標題 在文章標題前按大寫T 修改內文 在文章標題前按大寫E│
│
推薦文章(推文) 在內文中按大寫X 搜尋文章(爬文) 按 / 即可搜尋關鍵字│
│
進 小寫z Tab文摘 按Tab鍵 │
│
查詢目前看板位置 Ctrl+w 搜尋代碼文章 按# │
│
發表文章 Ctrl+p 儲存檔案 Ctrl+x => S (Save)│
│
轉寄文章 在文章標題前按大寫F 轉錄文章 在文章標題前按
小寫x│
│
參與投票 在版上
按大寫V 參與賭盤 在文章標題前按小寫F│
│
丟人訊息 在版友ID前按w 回覆水球 Ctrl+r │
│
查看使用者名片 Ctrl+q 查詢此篇文章代碼&價值 按大寫Q│
│
查m文 按Shift+g / 大寫G 同主題閱讀 大寫S │
│
PTT使用守則 按小寫h 呼叫小天使 按h => h (小寫h*2次)│
│
回覆文章 在內文中按r => (
F)看板 (
M)作者信箱 (
B)二者皆是 {擇一} │
│
=> 採用原標題 [Y] => 引用原文嗎(Y/N/All/Repost) {擇一} │
│ │
│ │
│ 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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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規未盡完善者,得由版主自行增加修改 │
│ │
│遇有爭議性版規,得由版主提議投票 │
│超過100位版友投票,且得票率超過六成以上 │
│始得新增或修改版規 │
│ │
│以上版規 │
│ │
│ │
│ │
│ │
│ │
│ │
│ │
│ │
│ 小咖胖版僕 omygod10 │
│ │
│ 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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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33.198
1F:推 iori0517:辛苦了 早餐大XD 09/04 10:43
2F:推 lnsert:辛苦了 早餐大 09/04 10:46
3F:推 hearing:引用別人的文章不用寫出處嗎?...這樣很不尊重原著吧!!!!! 09/04 10:52
4F:→ hearing:不然就自己寫怎麼使用...這樣抄襲的感覺讓我很不舒服!!! 09/04 10:53
5F:推 kony25:....樓上前板主的反應 09/04 11:05
6F:推 MortimerJ:h前版大的反應有什麼不對嗎?引用文章附註出處很基本吧 09/04 11:07
7F:→ hearing:前版主怎?當下編那篇文章我花了點心血~著作權是啥懂吧!!! 09/04 11:10
8F:→ omygod10:sorry...是我的疏忽,馬上修正 09/04 11:16
9F:推 kony25:囧,搞錯我的意思了. 09/04 12:25
10F:推 williamH:第四點....意思就是 版規隨便看看就好? 09/04 16:46
11F:→ omygod10:第四點是指,處理前會盡量給空間修正 09/04 16:52
12F:→ omygod10:如果給時間修正還不修正,接下來判版規就沒得講情了 09/04 16:53
13F:推 williamH:恩 因為"新版友"的認定 就是個問題 09/04 16:56
14F:→ williamH:"規定"如果用"模稜兩可"的修辭 會讓人誤會 09/04 16:57
15F:→ williamH:這是這幾天新學期小孩"教"我的 囧> 09/04 16:57
16F:→ hearing:那分身ID和潛水鄉民(只推文不發文)都算是新版友囉?@@a 09/04 19:27
17F:推 smy0411:那我也是新版友了?....只推文不發文.... 09/05 00:47
18F:→ smy0411:是不是有發文也沒那麼重要吧?...常出現的ID有看都會知道阿 09/05 00:49
19F:推 williamH:看發文數會有問題!因為系統會吃掉一些文章 09/05 00:51
20F:→ williamH:而且變相的是給一些免洗廣告ID方便 09/05 00:51
21F:→ williamH:反而一些老板友一時不察觸犯版規的話....感覺就怪怪的 09/05 00:52
22F:→ williamH:畢竟發文之前看板規 本就是應該的 哪有新舊之分? 09/05 00:53
23F:→ williamH:更應該是因為新來的,所以不熟悉才更要看清楚吧~~~ 09/05 00:53
24F:推 smy0411:說的也是...不該有新舊之分...(也許早餐胖是想給他們方便) 09/05 00:54
25F:→ smy0411:也有可能造成方便過頭了...違規一大堆 09/05 00:55
26F:→ williamH:那我要砍掉所有文章當新手=3= 09/05 00:55
27F:→ williamH:一樣那句勸 沒有扮黑臉的覺悟 就是累死自己 09/05 00:56
28F:→ williamH:然後讓很多人找機會作亂 也讓版亂~~~~ 09/05 00:57
29F:→ NJM:建議 前(故?)版主hearing的那篇 "看板功能說明" 說明的很詳盡 09/05 21:25
30F:→ NJM:可以建議現任版主像以前一樣把他獨立成一篇文章放在置底區嗎 09/05 21:25
31F:→ NJM:我覺得那篇不屬於"版規" 獨立出來也更方便大家查詢 09/05 21:26
32F:→ NJM:如果因為有其他事情要使用到置底區的話 可以再考慮暫時移除 09/05 21:27
33F:→ NJM:以上是個人建議~ 09/05 21:27
34F:→ hearing:原來這個格式是LEARN保險板的~難怪那麼眼熟XD 11/01 17:33
35F:→ hearing: 應該是"參考" XD 11/01 17:39
36F:推 bluenoway:此時…彰化版人氣 HOT! 11/07 23:02
※ 編輯: omygod10 來自: 218.170.136.148 (12/02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