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llwin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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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海巡署護南海諸島 偉星艦啟航太平島
時間Wed Jul 13 23:41:24 2016
這個國家本身定位就不正常(攤手)~
確實如你所言,國際法是需要正視的,台灣過去一直在海域經濟權利主張的吃虧,
跟搞不清楚該如何用國際海洋法所規範的方式來主張權利和執法有很大的關係。
我的看法是,即使如同海牙仲裁庭解釋(我有去看),適合人居住這件判斷標準
仍然是arguable的。更別說,以二十一世紀今日的生活型態與標準去檢視這樣的
島嶼環境是否就不適合人居住,這很可能出現bias。 而且,以「是否事實上存在
有人自然居住」來判定「島嶼是否適宜居住」,就犯了研究方法上很基礎的
存活者謬誤。
以台灣的立場出發,我們當然必須以建立在擁有太平島適合人類永久穩定居住
的證據作為前提,才能主張eez。公布領海基線的目的,只是提供劃定eez的參照點
而已,本來就不是主張eez的前提。
此外,在第一批領海基線的公告當中,中華民國採取的u型線實在,你也知道這不可能
說服426以外的人,所以根本上必須要放棄。
※ 引述《saveme (hihi)》之銘言:
: 你講的前幾句跟後面的結論基本上是互相矛盾,
: 你去調整領海基線也不會改變沒有200海浬經濟海域的事實.
: 人家仲裁判決文裡面就跟你講的很清楚了,
: 依據海洋法對於島嶼的定義的立法精神,
: 不是只有你所謂的島嶼浮出水面就是島就有200海浬.
: 而且不是上面要刻意去住人去養雞養鴨還是蓋甚麼的,
: 就說他可以適合人居住,
: 所以擁有200海浬經濟海域,
: 裡面的裁決文寫得很清楚,
: 他把過去1920~30年代日本採掘鳥糞挖礦還有漁業狀況等歷史記錄,
: 一次完整的說明清楚,
: 這類有目的性短暫的做法並不能代表適合人類永久穩定的居住環境.
: 就不能說具有島嶼的性質.
: 歷史上島嶼適合人類居住的環境,
: 通常是自然而長期的形成,
: 而非刻意或短暫的造成.
: 這就是海洋法對於島嶼定義的重點,
: 也是該法條的立法精神所在.
: 不過我認為政府這次無論做再多的動作都是枉然.
: 因為人家的裁決文講得道理都寫得很清楚很完整,
: 幾乎無可辯駁.
: 一個極力不正視國際法的任何在這個世界上的個體或國家,
: 最後的結局就是被這個世界淘汰.
: 這是必然的趨勢.
: 還有這次的裁決是海牙仲裁庭,
: 非國際法院.
: ※ 引述《fallwind ( )》之銘言:
: : 我們的政府一直在混淆國民視聽吧? 與國防有關的領土與防務問題,
: : 並不受到這次國際法院的裁定所影響。 真正影響到的是專屬經濟區(eez)的主張。
: : 現在我真的是不知道上面的人是不懂還是裝死,事情明明就很明顯:
: : 1. 用11段線把南海當做領海及內水,這種獨步世界的搞法,會讓其他國家認為
: : 台灣的主張跟那個打算獨創另一套國際規則的中國是一樣難搞的。
: : 2. 今天丟再多沒有海上警察權的軍人上島,塞進再多飛彈,開再多次軍艦去
: : 巡弋,也就是12海浬。其他你軍力經過的地方,都被當做是公海無害通過。
: : 今天如果要認真的否定太平島被裁定為礁,堅持有島就有200浬經濟海域的話,政府就有
: : 兩件事情要做:
: : 1. 調整公布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中,11段線的傳統主張,
: : 或者是對上述裝死,但是重新對東沙島跟太平島,公布中華民國第二批領海基線、領海
: : 及鄰接區外界線。
: : 2. 強化的不是海軍陸戰隊,而是海巡人員能夠依靠太平島,對所屬200浬經濟海域的
: : 執法能量。國內法執法基礎、人員、錢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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