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mano (工作無力心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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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穿制服性侵 海巡判4年半
時間Tue Oct 23 00:25:55 201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22/today-so15.htm?Slots=So
穿制服性侵 海巡判4年半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海巡署馬祖海巡隊員林英利被控在台馬輪性侵女乘客遭起訴,
基隆地院法官痛斥,林男光天化日穿著海巡署橘色外套,性侵患有輕度智障的小凡(化名
),不僅損及人民對政府機關的信任,更嚴重傷害海巡署的形象,加上犯後飾詞狡辯,未
見悔意,因此重判4年6個月徒刑。
法院審理認為,林男觸犯刑度為3年以上10年以下的乘機性交罪,加上犯後狡辯,因此予
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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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131.82
1F:推 kelpiejo: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度,四年半叫做重判? 10/23 01:02
2F:推 st210113:鬼島一直都是酒駕、性侵、殺人犯的天堂啊 10/23 08:32
3F:→ st210113:一罪一罰集滿X年還享有合併執行的打折優惠唷 10/23 08:33
4F:→ NitroRider:這大概就是制服買不到的原因了吧...... 10/23 19:36
5F:噓 tomoe0295:這罪不輕啊 一罪三罰 在精蟲上腦啊! 02/22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