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scovery888 (初生之犢)
看板Cga
標題[問題] 軍人身份證遺失
時間Wed Dec 15 07:26:17 2010
請問:
之前我錢包失竊,軍證及服務證都在裡面,已向警局報案並已取得報案三聯單
三聯單正本已交由大隊人事,但大隊人事說三聯單上面只能看到「案類:失竊」
並無法判別失竊內容物。
我的疑問是,那以前的報案三聯單不就是這樣子嗎?
是警察在三聯單作業上有瑕疵
還是人是對這方面作業專業度的不足?
最後我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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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1.92.249
1F:推 bond123:不用怕!如果人官凹你!記住統上去 12/15 11:16
2F:推 hihellow:軍證不見不是不管任何理由五天嗎= =?? 12/15 14:58
3F:→ ODays:所以只能看到失竊 那人事的意思是要怎樣 再補一張報案三聯?! 12/15 15:26
4F:→ newpack:警察都會說"失竊",是你自己說的,ex:報案人稱.... 12/15 23:41
5F:推 Searle:5天.. 12/18 16:50
6F:→ phx13:跟自己的五天假說掰掰 12/23 19:21
7F:→ WiiSports:如果你沒做筆錄的話 那應該是遺失證明!報遺失 你要自己 12/28 23:55
8F:→ WiiSports:跟警察說 你遺失什麼東西?警察才知道內容要打什麼!! 12/28 23:55
9F:→ WiiSports:應該可以回去找警察重打一張 遺失證明 12/28 23:56
10F:→ WiiSports:不過你拿遺失證明 應該還是會被扣假!! 12/28 23:57
11F:→ WiiSports:如果警察是以失竊受理的話 那那張單子就不能用電腦重打 12/28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