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ski (peace)
看板Cga
標題[問題] 請教軍職在查緝隊的問題
時間Fri Feb 27 00:28:04 2009
我在某版看到一些推文
別版的紛爭就不帶過來了
只單純問一下下面文字的可能性
→ ????:我軍校畢業後 到特戰部隊待一年 然後被調到海巡機動查緝隊 01/27 16:08
→ ????:支援 被授予委任官的身分 以軍職身分掛警階 01/27 16:08
這位仁兄是唸中正預校國中部+陸軍士校畢業的志願役士官
所以士校畢業後就是在軍隊中從下士做起 目前已以上士退伍
我根據模糊的印象推測 這位仁兄的服役區間可能落在民國 88-95 年之間
想請問熟知查緝隊制度的學長
查緝隊有這種制度嗎?
有從國軍調人過來支援嗎? 還可以給軍人銓敘文官的資格? 還可以給軍人掛警階?
支援期滿還送回去國軍這樣?
*補充一下
在他推文裡的 "被授予委任官的身分" "掛警階"
據我的認知 不是只有肩膀上掛個線條+星星這麼簡單而已
所謂取得委任官的身分 講明白一點 就是經國家依法銓敘合格並任官的文官
而所謂的掛警階 也就是經國家依法銓敘合格並任官授階的警察
例如你一個海巡的軍職少校肩膀上掛了二線三星
但你的身分是個軍人 不可能說自己被授予薦任官的身分 也不可能說自己掛了警階
就是因為這樣 我才覺得這推文太唬爛了......
他一個人可以同時兼具 軍人 文官 警察 三種身分
還真是機動查緝隊讓你三個願望 一次滿足 唬爛唬很大 唬不用錢
而軍人和文官從事同一種職務 並不會讓軍人誤會他自己變成了文官
例如某地區局巡防科有一個七職等的科員缺的話
那麼不論是 薦任七職等文官 或 警正三階的警察 或 軍職的少校 來做這個科員
他的職稱都是 xx地區巡防局巡防科科員
但是他原來的(文官,警察,軍人)身分是不會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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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給他委任文官的身分 + 掛警階
我就覺得豪小很大 豪小不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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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4.198.75
1F:→ bayzu:不可能銓敘文官 02/27 00:48
2F:→ bayzu:岸巡下轄單位只有警察銓敘文官 軍職不用銓敘 02/27 00:49
3F:→ poning:說不定他把司法警察證書誤會成掛警階了 02/27 01:49
※ 編輯: winski 來自: 125.232.79.78 (02/27 09:12)
4F:→ Fucx426:都是支援,他應該有原本的建制。 02/27 17:56
5F:→ Fucx426:海巡的階級也不能說完全軍階or警階,他就是獨立的。 02/27 17:57
6F:→ Fucx426:還有,大部分在查緝隊的軍職辦事員(士官階)都滿坎的。 02/27 17:59
7F:→ Fucx426:就像之前保七(現在海巡隊)也不會說自己擁有警階。 02/27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