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lyStrike (硫磺燃燒的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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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教會應先闡述婚姻訓導,再提出牧民方針
時間Thu Oct 15 13:34:35 2015
教會應先重新闡述婚姻訓導,再提出牧民方針
13/10/2015 18:11
http://goo.gl/64cBd4
(梵蒂岡電台訊)以家庭為題的世界主教會議第14屆常規會議已進入第二週的議程。
有些神長們建議,必須讓人重新認識有關婚姻的教義。
波蘭主教團主席加德斯基(
Stanislaw Gadecki)總主教10月13日向梵蒂岡電台解釋神長們提出這項建議的原
因。
加德斯基總主教表示,「
許多人認為不要反覆談論教義,不要一直討論大家都知道的
事,而要專注探討牧民工作。這種看法是一大錯誤,因為以為人人熟悉家庭教義的想
法完全是個錯覺。天主教徒的普遍理解展現出,人們不記得教會在婚姻和家庭上的基
本教導。因此,我們必須效法梵二大公會議的做法:那是一場牧民的大公會議,重新
闡述了教會的訓導,並且以此為基礎,提出正統的牧民方針。第二個問題在於我們
忘
記了罪的概念:我們說人人都是罪人,卻把罪不當一回事。慈悲和悔改密切相關,若
缺乏罪的意識就無從談起慈悲」。
關於在民法上離婚再婚者領聖體的問題,這位波蘭總主教表示:「在民法上離婚再婚
者領聖體是一個非常微妙的問題。他們是教會內、教會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分子,有
很多機會可以參與教會生活,諸如教育子女、愛德善工、聆聽天主聖言、出席教會活
動以及在教會內祈禱。他們從不因為離婚而被排除在教會生活之外。但
一談到領聖
體,我們必然要提到與基督的圓滿共融,聖體聖事即是這共融的體現。唯有不處於罪
的狀態的人才能領聖體,也就是已經辦過告解、悔改向善的人,而非因離婚再婚而持
續處在犯罪狀態的人。我們可以討論對他們的同情和憐憫,但人的法律不該凌駕在基
督的法律或在福音中基督所立定的要求之上。改變福音是一件很危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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