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anna (H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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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梵二文獻 論非基督徒
時間Sun Sep 1 07:48:58 2013
梵二大公會議《教會教義憲章》
〈非基督徒〉
那些尚未接受福音的人,則由各種方式走向天主的子民。其中首推那曾經
領到盟約和承諾的(以色列)民族,按血統基督就是從此出生(參閱羅:
九,4-5)。這一蒙選的民族,為了他們的祖宗,也是極可愛的,因為天主
對自己的恩賜和選擇並無翻悔(參閱羅:十一,28-29)。
可是,天主救人的計劃,也包括着那些承認造物主的人,其中首推回教徒:
他們自稱具有亞巴郎的信仰,同我們一樣地欽祟惟一的、仁慈的、末日將要
審判人類的天主。
至於那些在幽暗和偶像中尋找未識之神的人們,
天主離他們也不遠,因為
賞給眾人生命、呼吸和一切的仍是天主(參閱宗:十七,25-28),而且
救世者願意人人都得救(參閱弟前:二,4)。
原來那些
非因自己的過失,而不知道基督的福音及其教會的人,卻誠心尋求
天主,並按照良心的指示,在天主聖寵的感召下,實行天主的聖意,他們是
可以得到永生的。
還有一些人,
非因自已的過失,尚未認識天主,卻不無天主聖寵而勉力度着
正直的生活,天主上智也不會使他們缺少為得救必需的助佑。在他們中所有
的任何真善的成分,教會都視之為接受福音的準備,是天主為光照眾人得到
生命而賜與的。
不幸多次有人為惡神所騙而神志昏迷,把天主的真理視為虛妄,捨造物主而
事奉受造物(參閱羅:一,21.25),或醉生夢死好似天主不存在一樣,陷於
失望的絕境。因此,為了增加天主的光榮,並為促進這千萬人的得救,教會
便切記着吾主「往訓萬民」(谷:十六,16)的命令,用盡心思去推動傳教
的工作。
(http://www.vatican.va/chinese/index.html 完整內容可由此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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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曾慶導神父解釋過這個道理:
教會認定救恩只有天主能給,這是無庸置疑的,
但是有很多人「非因自己過失」而無法在天主的教會中領洗、聽道理,
譬如被墮胎的胎兒,或是住在盛行其他宗教的地區、尚未接觸福音的人,
由於天主的仁慈,我們相信天主「有其獨自知道的方法」拯救他們。
但是教會對此沒有確定的判斷,
我們承認這些「非因自己過失」而沒有信主的人「有可能」得到救恩,
但這篇文獻沒有保證他們一定得救,只說「天主離他們不遠」,
所以傳福音還是有必要的。
至於「已經認識天主的真理卻拒絕天主」就是另一回事了。
總之我們必須避免兩種極端,
一種是認定必得拯救,一種是認定必受懲罰,
要記得審判的權柄只在天主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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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ohanna 來自: 114.43.240.132 (09/01 08:10)
1F:→ johanna:更詳細的內容可以參考《信仰的寶藏:天主教的傳承與教導》 09/01 11:04
2F:→ johanna:曾神父就是用這本書的大綱來授課的(博客來也有賣喔~) 09/01 11:04
3F:推 sweetpiano:感謝分享 09/01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