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ying (小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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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想請問關於公職人員是否能在外兼課?
時間Fri Jan 29 18:40:24 2010
因為工作上出了一些問題,打算依靠法律途徑解決,目前遇到得問題是,我不確定身為公
職人員(司法類科)者是否能在外兼課?
不知板上是否有神人能夠幫幫小妹我。<(__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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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84.148
1F:推 OrcaLee:補習班的話 官方規定是一定不行 學校方面好像可以... 01/29 19:13
2F:→ moying:謝謝OrcaLee大,我想知道的就是一般的補習班兼課,不好意 01/29 19:19
3F:→ moying:思沒有寫清楚,實在是太感謝了<(__ __)> 01/29 19:19
4F:→ opm:技術性問題...,至於何謂技術性...,傳說可以去演講的...-.- 01/29 20:10
5F:推 Kublai:你不講不就沒人知道了嗎 01/29 21:06
6F:→ opm:不講是不夠的,補習班是面對人群的工作,不可能沒有風聲... 01/29 21:10
7F:→ opm:給薪報稅一查到就坐死了罪名,所以名義是有差的... 01/29 21:10
8F:→ moying:(望Kublai大)我是打算要去控告的那個XDDDDDDDD 01/29 21:19
9F:→ moying:我工作的地方是一家司法考試補習班,連負責人都是司法公職 01/29 21:20
10F:→ moying:人員離職後開設的,我在那工作了快兩個月,卻連一毛錢都沒 01/29 21:20
11F:→ moying:拿到,我們老闆也只是一直說他沒錢,最後還開搬法條壓我們 01/29 21:23
12F:→ moying:,最後我們實在忍無可忍,才決定依法律途徑解決TT^TT 01/29 21:24
13F:→ opm:離職的公務人員並不不是公務人員哩,少數有旋轉門條款而已... 01/29 21:24
14F:→ opm:工作領不到錢找勞工局,不懂法律找勞委會的法律扶助... 01/29 21:25
15F:→ moying:不,是裡面講課的老師,老闆到後面還開始搬我們某某老師是 01/29 21:25
16F:→ moying:檢座,要幫他們寫訴狀之類的,本來還開了還款的保證書,過 01/29 21:26
17F:→ opm:還有一些協商手段時,不需要提告,趕快找相關證據倒是真的... 01/29 21:27
18F:→ moying:幾天卻又告訴我們那只是寫來安撫我們的,一直被唬弄還被威 01/29 21:27
19F:→ moying:脅,讓我們很難過也很憤怒。 01/29 21:27
20F:→ moying:我們去了勞工局,但是沒有下文,勞工局也告訴我們,對方如 01/29 21:28
21F:→ opm:某某老師是檢座?真好,有證據的話寫信去法務部檢舉?不需要提告 01/29 21:28
22F:→ moying:果不予理會的話它們也沒辦法,還是要我們自己來。 01/29 21:28
23F:→ moying:後來有人告訴我,蓮第一個月薪水都沒領到的話可以告他詐欺 01/29 21:29
24F:推 bluecrest:告吧~~公務員兼職是需要長官同意的 兼課的話只能到學校 01/29 21:29
25F:→ moying:所以我才在尋找對策,如果可以檢舉不用提告的話就太好了。 01/29 21:30
26F:→ bluecrest:不然就不會有某些公職補習班DVD裡面老師不露臉的情況 01/29 21:30
27F:→ opm:信寫到勞委員,勞工局應該就會積極點了...-.-XXX不能沒有你... 01/29 21:30
28F:→ moying:嘆,我們老闆還是觀護人退下來的,看他們這樣,我整個覺得 01/29 21:31
29F:→ opm:跟馬先生寫封陳情書,雖然不見得管用,有些人會雞飛狗跳... 01/29 21:31
30F:→ moying:那些被觀護的少年們...(冏) 01/29 21:32
31F:→ bluecrest:不過建議雙管齊下...也到勞工局告發老闆惡行 01/29 21:32
32F:→ bluecrest:最快的方式是跟數字周刊或水果日報爆料...嘿嘿~~ 01/29 21:32
33F:→ opm:不是懂法律的人就用法律造福大眾,很多是用法律欺壓別人... 01/29 21:33
34F:→ moying:我們是打算水果日報和檢舉雙管齊下了...... 01/29 21:33
35F:→ opm:對你來說重要的是拿到錢吧,寫信歸寫信,跟法律扶助人員談... 01/29 21:34
36F:→ opm:可以採取的對策,跟哪些是有利證據... 01/29 21:34
37F:→ moying:好的,謝謝各位大大,我會先去勞委會諮詢法律扶助人員的 01/29 21:36
38F:→ jcll:補習班的話要用化名 01/29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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