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ton (X)
看板CareerLady
標題[職場] 離職說辭
時間Tue Mar 17 17:27:32 2015
在現在的工作崗位上呆兩年了,職稱是會計。
現在薪水29k,主要固定開銷租房間5k/月。
實際工作內容有業務助理、會計助理、採購管理進銷存等的性質。
有找新工作的計畫,預定提出後20~30天離職。屆時還沒找到工作的話,就當賺到假期。
以下這個理由會不會站不住腳@@?
「想做不同行業,賺工作經驗。」
這理由通過的話,請特休去面試就不用另外找藉口了...
擔心這想法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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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ikaJ: 離職其實不用什麼說詞,大家都知道只有離職本身是真的 03/17 17:36
2F:→ MikaJ: 隨便找個家庭因素、進修什麼的都可以,只要有待滿規定天數 03/17 17:37
3F:→ MikaJ: 就可以走了。 03/17 17:37
4F:→ DuDuCute: 離職還要什麼說辭?說想休息就好了阿 03/17 18:31
5F:推 SKY3064: 對原公司只要說生涯規劃 ... 03/17 19:27
6F:推 SKY3064: 不說出真正走的原因只是想留面子給他們 03/17 19:30
7F:→ cawaiimaple: 自主離職公司不能不放人啊…理由是什麼都沒差 03/17 21:52
8F:推 QRey: 生涯規劃或打算出國,好的說詞確實只是給公司面子~ 03/20 14:34
今天提出離職了~~我是照實講,說想試別的產業,或到事務所工作,累積經驗。
原本本人提20天後離職,上面說員工該等到新任交接完成(聽到這句真覺得不用惋惜了)
我回那也不能一直拖,最後是照「公司規定」一個月後離職。
結果跟預先設想的差不多-v-~太好了
最後沒友好的談論結果,也沒鬧的難看啦~
※ 編輯: moonton (125.230.76.132), 03/23/2015 17: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