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s0409 (yang。)
看板CareerLady
標題[職場] 該繼續嗎?
時間Mon Feb 17 01:15:02 2014
過年後陸續投了不少履歷
很多都因為還沒畢業連面試的機會都沒有
最近到彩券行上班
薪水115/1h
本來月休四天爭取到六天
可能是比較重視個人生活品質所以不希望每天都是上班下班休假整理自己分內的東西或是辦事情一天就這樣過了
爭取到六天老闆娘還是不讓我休六日
一天也不行
晚上八點人突然爆一堆
老闆娘知道的回答更讓我爆炸
偶爾而已啦~很好應付
拜託!我才實習第四天耶!
一個人顧還有人自己從抽屜拿彩券
下班結帳還少3100
整個傻眼了……我根本賠不起……
想離職但是一個禮拜試用不給薪
最近也有工作面試通知
只是不給薪這個規定讓我猶豫了
該去面試嗎?
如果錄取了我要放棄這幾天的薪水嗎?
每次接到電話都有這些疑問
最後還是說我考慮看看
到底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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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2.83.31
1F:→ peggy74:都不給薪了,為何還要去,這不符合勞基法 02/17 10:33
2F:→ miss0409:過試用一個禮拜才有薪水 因為這樣才考慮要不要再堅持一下 02/17 11:42
3F:→ miss0409:…… 02/17 11:42
4F:→ lilychichi:試用期不給薪 可以檢舉 02/17 12:11
5F:→ lilychichi:你若是願意爭取 做幾天就領幾天薪水 怎麼看都應徵別的 02/17 12:12
6F:→ lilychichi:工作都比這個好 何必為了這幾天的薪水放棄其他工作機會 02/17 12:13
7F:推 aaarashimaki:我有應徵過第一天是教學 不給薪的 02/17 12:50
8F:→ aaarashimaki:完全沒考慮過就直接不去 02/17 12:50
9F:→ aaarashimaki:PT都比這個好吧至少有時薪 而且這個工作有任何發展值 02/17 12:51
10F:→ aaarashimaki:得你撐一周嗎? 02/17 12:51
11F:→ miss0409:鄉下地方這種規定是淺規則 檢舉也沒用 目前打算邊做邊找 02/17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