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ixane (妘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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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職場] 合約問題
時間Mon Nov 18 23:07:26 2013
目前我是在一家安親班當低年級的課輔老師,剛滿一個月不久
但是因為種種原因所以只想做到12月中
只是前不久才和補習班簽了一份合約如下圖
http://miupix.cc/pm-O7MB8Q
http://miupix.cc/pm-UL3Z3A
因為去意已決,但是想到違約金部分就讓我擔心不已
但是有同事說這份合約不合法,所以不需要擔心,可以放心簽
只是現在真的很想走人,所以心裡還是頗害怕的
因此想請問一下我提離職時是否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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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96.157.87
1F:推 teresa111:說實在的,我看不出哪一條違法,因為勞基法第26條規定是 11/19 09:34
2F:→ teresa111: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11/19 09:35
3F:→ teresa111:也就是說老闆如果不預扣工資作違約金的話,你還是要付違 11/19 09:36
4F:→ teresa111:約金的,我是這麼理解的. 11/19 09:36
5F:→ teresa111:如果你不想付違約金的話,倒是可以想辦法讓老闆開除你, 11/19 09:38
6F:→ teresa111:而不是你自己提離職.因為契約第3條說甲方可因乙不適任 11/19 09:39
7F:→ teresa111:解僱乙方. 11/19 09:40
8F:推 teresa111:但我不是學法律的,只是單純看不出哪裡有違勞基法. 11/19 09:47
9F:推 windshing:這合約整個就超不平等的阿... 11/19 10:30
10F:推 teresa111:w大,雖然超不平等,問題是原PO還是簽了,那能說什麼呢. 11/19 10:32
11F:推 cawaiimaple:沒什麼問題耶,違約金和競業禁止沒違反勞基法 11/19 10:36
12F:→ cawaiimaple:違約金是離職前一個月的薪資總額,如果對這部分覺得太 11/19 10:38
13F:→ cawaiimaple:多,可以問問勞工局,因為妳也才做一個月,比例上有點 11/19 10:39
14F:→ cawaiimaple:多 11/19 10:39
15F:→ cawaiimaple:看他所謂的「教育損失」有沒有相當於一個月份的薪水 11/19 10:41
16F:推 windshing:這應該可以適用民法274-1吧 11/19 12:27
17F:→ windshing:打錯,是247-1... 11/19 12:32
18F:推 cawaiimaple:247-1要看是否顯失公平,就要對簿公堂了 11/19 12:38
19F:→ cawaiimaple:我是覺得乍看還算合理,1個月薪資不算過分(如果資方也 11/19 12:40
20F:→ cawaiimaple:有提供相當的教育訓練的話) 11/19 12:40
21F:→ cawaiimaple:不過原PO只做一個月多,看能不能爭取少收一點... 11/19 12:42
22F:推 teresa111:原PO還要注意不要違反第8條哦,10萬才真的是大筆的. 11/20 09:00
23F:→ cawaiimaple:第8條就有爭議的空間了,如果告上法院,不見得要付10 11/20 09:32
24F:→ cawaiimaple:萬這麼多~要看資方的損失是否真的有這麼多,也就是民 11/20 09:33
25F:→ cawaiimaple:法247-1的問題了 11/20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