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ourance (flo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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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實在很有趣
時間Mon Sep 16 20:07:46 2013
罵同事是賊 女恐罰3萬
【中央社╱台中16日電】
2013.09.16 07:03 pm
台中市賴姓女子不滿王姓女同事擅開她電腦,在辦公桌隔板上張貼「賊就是賊」,遭王女
提告。法院判賴女拘役30天,若易科罰金是新台幣3萬元。
根據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賴女與王女在同一家科技公司上班,由於王女擅開
電腦,賴女在辦公桌隔板上2次張貼「小偷,賊就是賊」等字眼的A4紙張,王女覺得受到
侮辱提告。
賴女則主張,她貼文字的地方是她辦公桌的隔板,是自己辦公的私領域,不算公然侮辱。
法官審理後認為,隔板雖是為區隔員工辦公區域,但不特定人很容易就可看見賴女所張貼
的文字內容,完全沒有遮蔽效果,因此並非賴女生活的私密領域,依公然侮辱罪,判賴女
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新台幣3萬元,全案可上訴。
全文網址: 罵同事是賊 女恐罰3萬 | 社會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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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分隔線▁▁▁▁▁▁▁▁▁▁▁▁▁▁▁▁▁▁▁▁▁▁
我總覺得應該是~~~~~有再發漏的鄉民姐妹們應該知道我要說什麼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33.196
1F:推 heekyu:居然上新聞XD 09/16 20:48
2F:推 karesa:我的天啊,記者抄到這邊來了 囧 09/16 20:58
3F:推 cabessa:是科技公司嗎? 我一直以為是貿易公司...感覺老業務會上訴? 09/16 21:07
4F:推 cawaiimaple:記者怎麼會是抄這邊...有判決書可以看 09/16 21:20
5F:→ medama:XD 09/16 21:53
6F:推 appter987:cool~ 09/16 22:22
7F:推 EK1227:有趣~~ 09/16 22:55
8F:推 givemepass:上新聞了! 09/16 22:55
9F:推 EK1227:想看判決書 09/16 22:56
10F:推 pomyopnion:@@噗 09/16 22:59
11F:推 zxctw:我有跟上潮流...(舉手) 這世界無奇不有 09/17 00:04
12F:推 wchien2:OMG,我自己都還沒看到 09/17 02:13
13F:推 maye:已經判啦?那法院動作比想像中快啊 XD 09/17 03:19
14F:推 cching1021:好快! 09/17 08:59
15F:推 ruby333:我一看到賊就是賊整個笑出來 還上新聞 哈哈 09/17 09:43
16F:推 tuy794126121:上新聞了!! 09/17 10:25
17F:推 evaliao:上新聞了XD 我也以為是貿易公司+1 老業務鐵定上訴的啦... 09/17 11:29
18F:→ JashiaN:應該可以拍成肥皂劇 09/17 14:29
19F:推 lowwing3906:我有發露到XDDD 09/17 15:47
20F:推 hola1214:好妙的感覺 09/17 16:45
21F:→ yngmei:我也有發露、哈哈 09/17 18:40
22F:推 peggy74:太神奇了~有發漏啊 09/17 20:18
23F:→ Royalwarrior:在"全文檢索語詞"-賊就是賊 09/18 10:13
24F:→ flourance:樓上,還真的有耶XD,要選台中地方法院,刑事案件就有了 09/18 13:01
25F:推 bigpink:好酷還上新聞 09/18 20:15
26F:→ flourance:剛剛原案苦主wchien2發信建議說,怕這樣連結有洩漏個資 09/18 20:52
27F:→ flourance:的疑慮,建議我把這連結刪除,可是我不會用....冏~ 09/18 20:53
28F:→ flourance:哪位網友知道如何刪掉推文的連結啊? 09/18 20:53
29F:→ Royalwarrior:判決書要是有個資問題那要去問法院,原po不用太擔心 09/18 22:37
30F:→ Royalwarrior:反而是始作俑者喜歡上網po文,所以才會留下訊息 09/18 22:39
31F:→ Royalwarrior:所以這件事就是在網路上不要太詳細描述個人私事,以 09/18 22:43
32F:→ Royalwarrior:免讓人由文中知悉個人狀況。 09/18 22:44
33F:→ fifi0828:不用刪連結阿~ 09/18 22:46
34F:推 wchien2:我是覺得大家知道判決的結果無妨,可是對方的個資我無意透 09/19 00:29
35F:推 wchien2:露,有公正處理就好,沒想要影響她往後生活,不是我本意 09/19 00:32
36F:推 EK1227:不只對方,連原PO公司及自己的資訊也在上面了... 09/19 10:30
37F:推 EK1227:不用刪連結啊...法院判決書欸,本來就可以大家都看的到 09/19 10:33
38F:→ EK1227:推R大..千萬不能太過在網路上講私事,真實的案例發生了 09/19 10:34
39F:推 wchien2:我知道判決書可公開,也說過判決書下來要到處去張貼的氣話 09/19 12:48
40F:→ wchien2:可是實際上沒想過這樣做,因為這樣就跟她一樣幼稚了XD 09/19 12:50
41F:推 wchien2:我明白大家人肉的樂趣,可是人走了已經算是最好的結果 09/19 12:53
42F:推 wchien2:多讓她曝光也沒什麼幫助,所以還是覺得不妥,我自己認為拉 09/19 12:56
※ 編輯: flourance 來自: 118.165.226.22 (09/19 13:21)
43F:→ flourance:把連結刪掉囉~~拍謝啦Royalwarrior,還是謝謝你的熱心XD 09/19 13:22
44F:推 fifi0828:有差嗎反正都備份拉 09/19 13:23
45F:推 EK1227:勸W大,你以後不要再發文談你公司的事了!現在看過判決書的人 09/19 13:27
46F:→ EK1227:都知道你叫什麼名字,在那間公司,連你們會計叫什麼名字也知 09/19 13:27
47F:→ EK1227:道了... 09/19 13:28
48F:→ EK1227:如果有有心人士想搞你...都很簡單了 09/19 13:29
49F:推 Miss611:判決出來了~厲害! 09/23 20:38
50F:推 sleepdevil:快追,要不然就跟不上潮流了 09/24 09:16
51F:推 zard0205:呃 看到判決書 頗精采XD 09/28 04:06
52F:推 skillz123:看到判決書了@@ 整個精采 09/30 15:23
53F:推 shoubaiz:欸........是我們公司的協力廠商耶........哇....... 10/08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