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cpjesus (Nocturne)
看板CareerLady
標題[職場] 被資深職員騷擾,非常煩惱,求助
時間Thu May 2 13:43:26 2013
最近有個房地產公司上班族的女性朋友被公司的總務騷擾
總務約32歲,因為職務關係有員工的基本資料
這位總務一開始先盜我朋友的MSN跟FB,後來就是塞些小禮物在我朋友的抽屜裡面
接下來更誇張送I5,想當然我朋友是不收,不收那位男士說如果不收就是不把他當朋友
然後I5就一直擺在公司裡面。
我朋友受不了之後去找主管幫忙,主管說會站在他這邊而且會幫他保密,結果後來呢,沒
保密就算了還打算把這件事情壓下來。
更慘的是後來I5居然失蹤了,失蹤之後總務男居然打給我朋友哭鬧,要他賠I5的錢,這
到底是哪招?
我朋友說總務男口才很好,我朋友根本說不過他,主管也非善類,男的
朋友說他現在上班每天都很煩,搞得我也非常擔心他,希望有朋友有類似經驗可以幫幫忙
我是PTT新手,不知道還能去哪求助,千辛萬苦才找到這個版,希望大家可以幫幫忙>_<
5/2 09:10更新
今天朋友跟我說,他提了離職,但是被用理由不成立推回,更過分的是I5遺失的錢約兩萬
居然要他賠,聽到這我真的整個火都上來了,這到底甚麼爛公司,本身又不懂法律,拜託
各位前輩幫幫忙吧Q____Q
5/3
調監視器失敗,似乎總務動了手腳
後來我建議他直接用內部申訴管道,他說被壓下來了,也報警備案了但是警察覺得是單純
的感情糾紛似乎不太想處理,搞不懂他們公司到底在想甚麼耶,不放他離職也不打算幫他
處理這件事情,後來我又建議他打勞委會職場性騷擾專線,不知道有沒有用,難道只是求
個好好離職有這麼難嗎,這到底甚麼爛公司啊,雖然不是我自己的事情可是我真的覺得超
級生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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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8.66
※ 編輯: licpjesus 來自: 114.37.18.66 (05/02 13:48)
1F:→ ken1325:調監視器 05/02 13:53
2F:→ sichi:相關證物都要有照片錄音等證明 I5只能趕快調監視器免得洗掉 05/02 13:54
3F:→ sichi:這類事情板上有類似的討論 請好好爬文 05/02 13:54
4F:推 Prestige:如果不想繼續待那家公司 有個比較賤的方法 想辦法告他 05/02 16:22
5F:推 janea0358:I5只能趕快調監視器免得洗掉,報案:I5被偷竊、被資深職 05/02 16:48
6F:→ janea0358:員性騷擾(過度追求算),保留證據,準備離職吧~ 05/02 16:48
7F:→ janea0358:這種公司非常不可靠,待下去也不會有前途的 05/02 16:49
8F:推 wike:那種仗個點勢就想欺負人的 口才說有多好 也只是耍嘴皮啦 05/02 20:09
9F:→ wike:遇到狠腳色 就整個縮回去了啦 簡單講 欺善怕惡啦 05/02 20:09
10F:→ wike:一定要報警 然後離職 這種人報警去處理就對了 05/02 20:12
11F:→ wike:當然最好有親友就是警察 直接去公司給他下馬威 叫對方識相 05/02 20:13
12F:→ wike:警告完後 一樣要報警 就是要給這種人受懲罰 05/02 20:17
13F:→ wike:主管沒保密還想壓下來,可能與此男有交情 但如果搞到連上頭 05/02 20:20
14F:→ wike:主管的主管都知道的話,為了保住自己的主管工作 也可能就把 05/02 20:22
15F:→ wike:此男辭職。上頭會為了不想有這種問題製造者 也一併把主管開除 05/02 20:24
※ 編輯: licpjesus 來自: 114.37.18.66 (05/02 21:14)
16F:→ licpjesus:感謝各位版友回應,其實我已經爬過文了,但實在是找不到 05/02 21:15
17F:→ licpjesus:解決的方法,總覺得首先我朋友幾乎是離職定了,真不公平 05/02 21:15
18F:推 yuchungwei:I5跟妳朋友有什麼關係? 是對方放在那邊 難道對方放10萬 05/02 22:27
19F:→ yuchungwei:在妳朋友桌上 妳朋友要負保管責任嗎? 不要呆呆的賠2萬 05/02 22:28
20F:→ licpjesus:他自己也知道這根本不合理,推斷這男的跟主管關係匪淺 05/02 22:29
21F:→ licpjesus:現在只求他能好好離職了,有些職場對女性真的很不公平 05/02 22:30
22F:→ licpjesus:我現在超憤怒的!!!! 05/02 22:30
23F:→ yuchungwei:不過這總務男真的小家子氣 難怪妳朋友看不上 05/02 22:33
24F:→ yuchungwei:另外 盜MSN FB 這是小人的行徑吧 用這說要告他跟他談判 05/02 22:35
25F:推 yuchungwei:妳朋友現在都要離職 還怕什麼! 應該是對方怕妳朋友吧! 05/02 22:39
※ 編輯: licpjesus 來自: 114.37.18.66 (05/03 00:11)
26F:推 kakakaka:直接離職就好 說賠款什麼的,都只是說說嚇嚇妳朋友而已 05/03 06:33
27F:→ kakakaka:不管有沒有用,報警或者打申訴專線那些的,紀錄一定要留下 05/03 06:35
28F:→ kakakaka:不然時間拖久了,就算離職也難保不會有任何問題' 05/03 06:36
29F:→ kakakaka:紀錄一定要留下,這是保護自己的做法 05/03 06:37
30F:→ kakakaka:其實找主管時,就應該要錄音了... 05/03 06:38
31F:推 LEEJINQYEU:“備案”是不成立的,請拿報案三聯單! 05/03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