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inkoura (elinkoura)
看板CareerLady
標題[職場] 提離職的時間
時間Sun Jan 27 14:46:42 2013
想請問各位,
我因為一些因素想要離職,
根據勞基法未滿一年,
10天前就要告知雇主要離職。
可是我在滿3個月時,
有填寫公司一份契約,
契約內容是寫過試用期要離職,
必須一個月前告知耶,
那我是要遵守勞基法規定的10天前告知,
還是公司契約寫的1個月前告知壓??
還有10天前或1個月期告知,
有包含星期六或日嗎?
春節連假那幾天也可包含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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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152.208
1F:→ erty:勞動契約違法則無效,告知期間包含假日。 01/27 14:51
了解摟,謝謝^^
※ 編輯: elinkoura 來自: 1.162.152.208 (01/27 14:54)
2F:推 sunydays:真心覺得你好棒~~~遭遇過的困難都開成美麗花朵了 01/28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