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le (菜桃)
看板CareerLady
標題[請益]請問工作兩星期離職薪水要怎樣算才對?
時間Fri Sep 16 23:27:32 2011
前一份工作做了兩個星期,因為主管跟老闆娘的意見和命令總是不同調,而且工作時間很晚到十點才下班,月休四天不能休假日也不能自己排休,沒有吃飯休息的時間有時候連上個廁所都要被罵,再加上跟我同一時間進去的同事也離職了,所以最後我決定跟著離職,整整兩星期只休到一天休假和一天颱風假(因為規定八月不能休假)工作總時數是105個小時,請問這樣薪水要如何算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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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5.67.126
1F:→ bunnyprince:看情形,若事先有約定(通常比較低)老闆會算那個,若 09/17 12:21
2F:→ bunnyprince:並東扣西扣,正直的老闆會以勞基法98/h 算,但你若不 09/17 12:23
3F:→ bunnyprince:滿前者,就得花上時間去投訴、寄存証,往往超過薪資 09/17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