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BA520 (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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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職場] 離職要被罰錢
時間Wed Feb 23 22:23:34 2011
各位大大好
我現在是安親班老師
因為家計問題想要在三月中離職
去年八月剛進學校時校方給我一份合約(並未一式兩份)
提及職缺為約聘
若未滿一年提出離職則需付一萬元的違約費
我現在待半年
勢必會被罰錢
但這真的不合法
我該怎麼和他堅持呢?
懇請給我一些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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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62.153
1F:→ kimuranene:妳該不會簽了和家人吧... 02/23 22:44
2F:→ syforever:當初就不該簽... 02/24 00:26
3F:→ JashiaN:覺得不合理當初就別簽 簽了就是覺得合理 02/24 01:02
4F:→ gy0178:你沒簽就不算數 02/24 01:17
5F:推 girljuice:契約若是違反法律 契約無效 簽了也沒用打給勞工局問看看 03/13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