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selypal197 (wisely)
看板CareerLady
標題[職場] 請問離職預告日
時間Thu Jan 27 15:22:43 2011
請問根據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日:
勞工須預告之辭職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一、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請問"假日"也能算進去嗎
就是週六周日 還有過年的假有算進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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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2.65.193
1F:→ srealh:算...但通常不會這麼做 01/28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