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lly5710 (果凍)
站內CareerLady
標題[職場] 離職
時間Tue Jul 27 23:32:28 2010
才進公司一個月,發現實在不適合自己做,
當初有簽三個月試用的文件,
如果想離職,大概什麼時候講會比較好呢?
公司似乎沒有明文規定要提前什麼時候講...
那簽了三個月試用,只做了一個多月離職會有什麼權益損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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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97.19
1F:→ apiod:不會有什麼損失 就當做你從來沒做過這個工作就好了 07/27 23:50
2F:→ apiod:未滿三個月不用提前講 可以隨時走人 07/27 23:50
3F:→ bigoay:還是做好交接再走吧 留個好印象給別人 07/30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