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yocc (春天快來)
看板CareerLady
標題[職場] 有種被威脅的感覺...
時間Sat May 22 00:24:41 2010
我目前在職,但我找到更好的工作想離職,我在5/14口頭跟老闆娘請辭,
那時我是說我做到這個月底要離職,後來我在5/20補書面辭職書,
因為我是14號提的,根據勞基法規定(辭職需10天前提出),所以我打算做到24號
但老闆娘今天跟我說因為我沒交接工作,(他根本還沒找到人來接我的工作,怒!)
還說若是因為我沒交接而造成公司的損失的話,到時候再說...
請問勞基法有規定一定要完成交接嗎?若真的有損失要怎麼判定
是因為我沒交接造成的呢?有什麼標準嗎?
聽到他這樣說讓我奇模子變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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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184.160.34
1F:→ Cain:勞基法沒有規定一定要完成交接 05/22 00:31
2F:→ yoyocc:請問樓上,所以他的損失跟我無關囉,是嗎? 05/22 00:36
3F:推 bobju:老闆娘應該也有種措手不及的感覺, 想必奇模子也很差. :P 05/22 01:15
4F:推 lostsky93:聽他在扯~ 05/22 01:39
5F:推 poqwer:你之前說要月底職離,然後又突然說要依勞基法10天,老闆娘 05/22 01:54
6F:→ poqwer:在這樣生氣也是有道理。勞基法是沒有規定一定要交接啦.... 05/22 01:55
7F:→ poqwer:但你這樣可能無法乾脆拿到離職證明,最後還要鬧得大家心情 05/22 01:55
8F:→ poqwer:不好,可以的話,就依一開始說的做到月底不是很好....... 05/22 01:55
9F:→ poqwer:接下來不好好處理,兩邊的奇模子一定都會更差,我保證... 05/22 01:55
10F:→ coolmoon:推樓上,勞基法沒有規定要完成交接,員工未交接對公司造成 05/22 10:38
11F:→ coolmoon:損失的部分認定較難,只是也沒必要這樣囉 05/22 10:41
12F:→ enterpirse:你是有點理虧,你答應做到月底後來又反悔,他當然不爽 06/23 13:20
13F:→ enterpirse:勞基法是有規定十天,但是不代表雙方不能議定其他時間 06/23 13:21
14F:→ enterpirse:你既然事前約定到月底,應該從其約定 06/23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