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elAn (薰)
看板CareerLady
標題[職場] 離職時公司要求要賠償違約金及制服費?!
時間Sun Mar 7 17:37:12 2010
小妹公司最近有位新人要離職
因為進公司前都被要求要簽一紙合約
內容是工作未滿一年要離職的話,必須賠償公司一個月的薪資
而面試時也被告知工作未滿一年要賠制服費給公司
結果這新人因為要出國拿公民證
所以工作半年後決定離職
公司非但沒發給他最後一個月的薪水
還要再跟他加收違約金及制服費
因為主管說我們進公司前都有簽合約的關係
公司還說如果不付就要寄存證信函給他
搞到最後這新人還要倒賠給公司一萬多元
如果不付的話,離職證明書就拿不到手
他不得已,只好乖乖付了
不然萬一以後回國都別想再找其他工作了
想請問公司這樣做算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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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221.72
1F:→ freeunixer:沒有離職證明也不會影響找下一個工作,無妨. 03/07 17:43
2F:→ freeunixer:至於合約,看當初簽的時候,新人是否清楚自己簽的是什麼. 03/07 17:44
3F:→ freeunixer:真的要倒賠一萬多,是還好,要去勞工局申訴,也不是不行, 03/07 17:45
4F:→ freeunixer:要看看是出國拿公民證比較爽,還是跟公司慢慢耗比較爽. 03/07 17:45
5F:→ freeunixer:不過錢都已經給了,再問這問題,也沒必要了. 03/07 17:46
6F:→ freeunixer:我每次都答完才發現我有一段或一句沒看到 =_= 03/07 17:47
7F:推 floppydog:當初就應該堅持不付 我聽到的說法是公司不會為了一萬多 03/07 23:55
8F:→ floppydog:告你 就算真的鬧上法院 也不用真的賠一個月 03/07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