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tinball (小朋友)
看板CareerLady
標題[職場] 態度是不是該強硬一點?
時間Mon Mar 1 21:30:34 2010
我在2/22號提離職了
按照勞基法的規定我工作未滿一年
告知後10天 也就是3/4就可以離職了
但是跟老闆談的時候
他說 他3/1找人來交接 我3/4就走怕我會交接不完
我說 可是我3/8之後要去上一些課程 所以我最晚可以待到3/6
結果今天總公司的會計說他們想要等一位資歷不錯的應徵者
但是那位應徵者20號之後才能上班 要我待到20號 = =
礙於對方是長輩 我不好直接跟他說干我屁事
我就說 可是我3/8之後就要上課了
而且我課很滿 沒有一整天都有空的
他居然問我 那你一星期有幾個半天可以來....
我只好推說要回家看課表
我應該怎麼跟他們說呢???
我就是因為討厭在那裡上班 所以才要辭職的阿= =
而且好像只要我退讓他們就把我吃的死死的
我不想像之前跟我交接的小姐一樣 離職日期無限期延長
大家有什麼好的方法或藉口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131.205
1F:推 eatandsleep:說妳要上一些相關課程 都沒有剛好半天有空的 03/01 21:31
2F:→ eatandsleep:不然就說 妳的課剛好都很分散 可能早上有2堂 下午又有 03/01 21:32
3F:推 sichi:直接說都沒空 把要交接的東西寫清楚 全部交/教給其他同事 03/01 21:53
4F:→ sichi:問老闆交給誰比較好 並說自己交接清楚3/4就是離職 03/01 21:54
5F:→ fissh:感覺你是被吃死了 o_o 除非你自己堅定地說不行 不然沒人能幫 03/01 22:47
6F:→ fissh:你 因為就算我們幫你想藉口 一旦你同事四兩撥千金地挑開... 03/01 22:48
7F:→ fissh:你還是會被凹...o_oa 03/01 22:48
8F:推 spony0216:強硬點好,想什麼就做吧,不是辭職了?? 03/02 00:01
9F:推 tatina927:依照規定的日期可以就走啦! 03/03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