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mosasky (浪者天涯)
看板CareerLady
標題請辭一定要一個月前?
時間Wed Mar 11 19:52:07 2009
我的這一份工作已經半年了
生活上的不安定
又遇到小人讓我萌生了退意
恰巧朋友希望我能到她們公司上班
但是緊急徵人得在這個月到職
而這個朋友的公司跟我們公司又有關聯
若要到她們公司面試
面試的人是我們公司的客戶
我想去
但是時間點上尷尬
現在的立場也尷尬
不動聲色先去面試終究是被發現
時間上似乎也不能夠在未滿一個月離職
好為難喔~
誰能提供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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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223.12
1F:→ afberg:半年 布是10天前嗎 03/11 20:33
2F:→ eatandsleep:未滿一年好像是一週還是10天就可以了 03/11 22:15
3F:推 aewc425:其實最主要看公司啦..看是否需要交接吧 03/11 23:35
4F:→ ziziz:基本上也是職場的不成文禮儀之一~~ 03/17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