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gjpcj0 (美環)
看板CareerLady
標題[問題] 關於產假的問題
時間Tue Mar 10 10:54:56 2009
我公司只有我 老闆 和一個業務助理
我的年資大約3年 業助1年
大約5月中我要去生小孩
勞基法給的產假是給薪八星期
那老闆今天說 我也可以提早回來上班
就是做滿一個月以後 回來上個幾天班在休一兩天這樣
那這樣薪水怎麼算哩?因為這段期間本來就有給薪水不是?
那這樣回來是算加班還是?
因為老闆是第一次遇到產假的問題
所以想問問大家遇到的狀況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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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4.13
1F:→ yuannh:勞基法是8週給薪假,所以應該算加班吧,當然就算加班費給你 03/10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