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hara (不知道要失業多久?)
看板CareerLady
標題[職場] 本來講好做到月底,現在卻趕我走?
時間Wed Feb 18 19:01:02 2009
這禮拜跟經理說我只做到二月底
依照公司規定
到職未滿一年者,至少要在離職十天前提出
所以我才那麼早提離職
結果今天經理看到離職單上日期寫2/27
立刻跟我說:我跟她不是談好了,只做到這禮拜嗎
但這禮拜一我明明就是跟她說做到月底
然後就鬧很僵
她口氣很差堅持說我沒必要做到月底
我就很生氣跟她說:那麼急著趕我走嗎?
真的超級火大的
這樣的情況怎麼辦?
我同事說可以去人事局告他?
還是我就認命做完這禮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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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74.212
1F:→ renriver:因為是你提出的,所以他可以要你立刻走 02/18 19:02
2F:→ renriver:10天預告期同時保護公司及員工 02/18 19:03
3F:→ erty:你同事說法有誤,當公司接收到你要離職的訊息,他可以立刻同 02/18 19:11
4F:→ erty:同意你離職(如此還優於勞基法呢,因為你的預告期不到十天) 02/18 19:12
5F:推 masui:所以原po就必須走人囉? 02/18 19:59
6F:→ hhhaaa:就像有些人把紅綠燈當成沒人時就飛車闖過一樣 02/18 20:15
7F:→ skymp601:不用理啊..反正要跑流程..慢慢跑 跑道最後一天 02/18 20:24
8F:→ renriver:不走 不然呢? 02/18 20:25
9F:→ renriver:這狀況是原po提出離職申請,公司同意不用到10天預告期 02/18 20:26
10F:→ skymp601:就2/27在走啊.. 02/18 20:26
11F:→ renriver:表示根本沒什麼東西好交接的,時間到就結算薪水 02/18 20:27
12F:→ renriver:是要去做義工喔? 02/18 20:27
13F:推 npmins:>"< 算了 就走吧 這麼機車 02/18 20:32
14F:推 lucef:請問像原PO想月底才走,公司要他提早走,他也真的只能提早走 02/18 21:28
15F:→ lucef:??真的不能待到他要離職的時間才走嗎? 02/18 21:29
16F:推 alcl:都已經要走了幹麻浪費時間? 02/20 00:04
17F:推 bobju:想說再拖一個禮拜多領一個禮拜吧? :P 02/21 23:47
18F:→ renriver:以公司立場看,你都已經說要走了當然請你早點走 02/22 11:33
19F:→ renriver:一個無心工作的員工多留幾天還要多付薪水 02/22 11:33
20F:→ renriver:除非工作有交接問題,公司當然不願意讓丟了辭呈的員工多留 02/22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