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lon (plon)
看板Canada
標題[新聞] BC省行人闖紅燈罰109加元
時間Sat Jul 27 12:56:04 2019
剛剛聽到一個新聞,
原來在BC省有關行人的交通法規132條第三款規定:
行人在行經紅綠燈時,需依照行人通行燈號行走。
如已走進斑馬線當中,行人燈號轉變為禁止通行時,必須快速通過。
違反這個條款則罰109加元。
第一次聽到有這項規定。。。
在昨天的Metrotown市區已經有好多行人違反規定被罰109加元。。。
http://i.imgur.com/8hmDp0X.jpg
新聞有另外補充:
如果行人未遵守燈號強行通過發生車禍受傷時,
除了無法得到賠償外,也要負起對方的損失責任。
我覺得這個法規訂的超讚的!!
不像台灣的恐龍法官。
台灣行人就算闖紅燈造成車禍,
只要行人有受傷,倒楣的對方要負擔所有責任賠償給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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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akedgrass: 聽起來蠻不錯的。雖然我自己也常不按行人燈號過馬路 07/31 04:33
2F:→ bakedgrass: 這真的得注意 07/31 04:33
3F:推 bakedgrass: 不過我暫時找不到相關新聞,如果有的話想分享給家人看 07/31 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