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maka5566 (我難過)
看板Canada
標題[問題] PR依親問題請教
時間Fri Mar 31 12:25:45 2017
大家好
我從小就跟父母到多倫多移民
目前也具公民身分
但長大後就回台灣生活結婚生子到現在
去年幫我先生申請了PR
最近先生被通知要去報到
但是因為家庭及工作因素 他希望可以先居留台灣
所以打算報到後回台
網路上查了資料好像根據規定
五年內要累計待滿730天的資格才能再renew PR
我們擔心如果沒有待滿時間 要再重新申請 移民官也不一定會再核准
但是先生查到如果有陪同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或同居伴侶在外居住。
似乎就不受這限制 等同在加拿大境內居留
想請問一下是否是如此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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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omaka5566 (220.129.110.151), 03/31/2017 12:28:58
1F:→ Yunvyl: 你要有回加拿大居住的計畫才能sponsor 04/01 18:03
2F:→ Yunvyl: 所以如果你先生被通知報到.很有可能你在申請時就已經提供 04/06 06:34
3F:→ Yunvyl: 資料.除非你有加居住的打算.不然還是...建議先放棄.之後再 04/06 06:39
4F:→ Yunvyl: 申請 04/06 06:41
5F:推 psychopath: 好好,有身份的老婆真好!有沒有單身的女性可以介紹 05/08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