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nnon (披頭四)
看板CampusTour
標題新版文資法只是花瓶?
時間Mon Mar 7 23:20:08 2005
這是好友阿本所寫的文章
上次天母水道祭他也有去喔
============================================================================
2005.03.07 中國時報
新文資法 新花瓶?
張立本/北市(研究生)
樂生院院民和聲援群眾在六日再到行政院抗議,為的是要揭穿新版文化資產保存法的
假面具。
文建會曾回應「青年樂生聯盟」的訴求,具體的表明會在總統公告「文資法」以後,
將立即辦理「樂生療養院」先列為暫訂古蹟、組成古蹟指定審查委員會、於六個月內完成
審查,並配合辦理文資法施行細則修訂。然而,事後證明,不但行政院林政委盛豐在更早
的時間所「搓」出來的跨單位協調是個幌子,而文建會竟也改口對記者供稱「應由地方先
行」,此番運作,扼殺了文資法的進步精神,也戳破了「國家」種種政策只在意表面的炫
麗。
政府不會認錯而官僚永遠不會學乖,十年前北市捷運局以「技術」為由誘使北縣文化
局放棄將「樂生院」指定為古蹟;在上個立院會期通過「文資法」之後,它所規定的「由
文建會統一事權掌管文化資產」與「依法得列為暫訂古蹟避免造成遺憾」,原本給了政府
一個機會彌補過去錯誤,可是為了不承認錯誤,我們的政府寧願維持錯誤政策。
誠然,地方政府有指定古蹟權力,但卻沒有義務,於是在政治經濟的結構性因素下,
沒有人願意冒險得罪地方派系與財團。試問假若文建會在未來仍然無法超越下層政府指定
古蹟,也依舊不願意捍衛國家歷史文化,那麼新版文資法除成為裝飾品還能是什麼?
--
應無所住
而生其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