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h507121 (五十嵐梨花的監督君)
看板C_WorkBoard
標題Re: [申訴] #1dyXfWig (C_GenreBoard) 不服判決
時間Tue Apr 15 20:51:05 2025
※ 引述《Sessyoin (殺生院祈荒)》之銘言:
: ※ 引述《nh507121 (五十嵐梨花的監督君)》之銘言:
: : 經群組長同意後發言
: 用個人名義快速回一篇。
: : 不太能理解為什麼說Pash97143是明目張膽造謠?
: : 他的確是聽了我的建議才發問的
: : #1dvJg380 (C_ChatBM)
: : → nh507121: #1dv36cB5 (C_ChatBM) 一開始這篇erimow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 nh507121: 和我說他申訴方式不太對,所以我貼死結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 nh507121: 那篇建議他照著做他才這樣做,沒理由死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 nh507121: 結那篇沒問題,到小組也有被受理,他照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 nh507121: 著做變有問題吧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 nh507121: 其他篇板皇起來就算了,這篇照著舊案做 123.193.194.139 03/27 20:43
: : → nh507121: 桶掉很怪吧 123.193.194.139 03/27 20:43
: : 我也有在本案的檢舉文下面推文提到他是照著我的建議做的
: : Sessyoin板主不可能不知道這段推文吧?
: : 怎麼看起來比較像是你在造謠他?
: #1dwe28db (C_GenreBoard)
: 我在這篇答辯早就分析過的東西,我真沒有想到 nh507121 前板主居然還要跳下場起鬨。
: #1dwaq6vD (C_GenreBoard)
: 小組申訴原文:
: 其次,我會發這篇[問題]文的原因 是因為在 #1dv36cB5 (C_ChatBM) 申訴文中
: 受到arrenwu板主、erimow前板主、nh507121前板主的建議
: 認為我應該將[問題]文的內容,從[申訴]文中獨立出來發,因此才發了一篇[問題]文
: #1dv36cB5 (C_ChatBM)
: 你所謂的建議原始出處:
: → nh507121: 你認為i單一板主雙標判決有問題,你要 123.193.194.139 03/27 08:59
: → nh507121: 做的比較像死結這篇吧 123.193.194.139 03/27 08:59
: → nh507121: #1YJRqiS2 (C_GenreBoard) 舉證板主雙 123.193.194.139 03/27 08:59
: → nh507121: 標,檢舉板主恣意妄為這樣 123.193.194.139 03/27 08:59
: #1dvJg380 (C_ChatBM)
: 你看到他被前同事檢舉了想幫忙緩頰:
: → nh507121: #1dv36cB5 (C_ChatBM) 一開始這篇erimow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nh507121: 和我說他申訴方式不太對,所以我貼死結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nh507121: 那篇建議他照著做他才這樣做,沒理由死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nh507121: 結那篇沒問題,到小組也有被受理,他照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nh507121: 著做變有問題吧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nh507121: 其他篇板皇起來就算了,這篇照著舊案做 123.193.194.139 03/27 20:43
: → nh507121: 桶掉很怪吧 123.193.194.139 03/27 20:43
: 「你要做的比較像死結這篇吧」 → 申訴、檢舉並行?
: 「所以我貼死結那篇建議他照著做他才這樣做」 → 申訴、檢舉並行?
: 小組答辯我早就講過了,deathslipkno 板友從頭到尾完全沒有申訴、檢舉並行。
: 你叫他學 deathslipkno 板友,
: 還說沒有道理 deathslipkno 板友可以而他不行,
: 他小組申訴也樂於自稱是學 deathslipkno 板友。
: 結果兩人作法完全不同。
: 那他到底學了什麼?
: 總不會你作為前板主自己都沒把 deathslipkno 板友當初怎麼做的給摸清楚,
: 就想要跳下場教別人吧?
: 然後 nh507121 前板主和 redDest 小組長一樣在避重就輕。
: 申訴人宣稱是聽從 erimow 前板主、nh507121 前板主、arrenwu 板主三人的建議才提問。
: 你教了情況完全不同的 deathslipkno 板友案例,可能也算是有教吧。
: erimow 前板主、arrenwu 板主教了什麼,你要不要順便幫忙分析一下?
: 推 erimow: 申訴理由應該是針對這篇為什麼無違規,而 49.178.168.183 03/27 08:47
: → erimow: 不是針對單一板主的判案標準進行申訴,因 49.178.168.183 03/27 08:47
: → erimow: 為就算I板改判,這篇也不會變違規,也就 49.178.168.183 03/27 08:47
: → erimow: 是説你這種申訴的內容可能會被打槍。你要 49.178.168.183 03/27 08:47
: → erimow: 要求的應該是板主群改判,而不是針對單一 49.178.168.183 03/27 08:47
: → erimow: 板主要求改判,針對單一板主判決的問題, 49.178.168.183 03/27 08:47
: → erimow: 應該是更後面的事情 49.178.168.183 03/27 08:47
: 推 arrenwu: 我真是看不懂你想幹嘛 你申訴該文章結果 98.45.195.96 03/27 09:08
: → arrenwu: 內文是不滿意i板主判無違規? 98.45.195.96 03/27 09:08
: → arrenwu: 你如果對判決有意見,就請你寫出來你有 98.45.195.96 03/27 09:08
: → arrenwu: 反對意見;如果對判決結果沒意見就請你 98.45.195.96 03/27 09:08
: → arrenwu: 不要申訴 98.45.195.96 03/27 09:08
: → arrenwu: 把申訴用來當吵架工具? == 98.45.195.96 03/27 09:10
: 他們有教他申訴、檢舉並行嗎?
: erimow 前板主明確表示「針對單一板主判決的問題,應該是更後面的事情。」
: arrenwu 板主更是完全看不懂申訴人想要幹嘛。
: 這不叫作公然造謠,什麼才叫公然造謠?
: nh507121 前板主不先檢討自己舉錯判例而誤導板友,反而想要硬拗?
: 說的也是。
: 申訴人、小組長兩位,
: 小組申訴、小組判決、群組答辯
: 幾乎從頭到尾不願討論 deathslipkno 板友當初怎麼做的,
: 反而是你因為自己誤導板友,
: 所以只好親自下場爭辯。
不知道為什麼你要一直糾結Pash97143一些無關痛癢的語病去指控他造謠
你認為我沒有建議他發[問題],所以他說聽我的建議是在造謠
可是他和我兩個當事人都認為他是聽了我的建議才這麼做的,我這個「被造謠」的當事人
都覺得沒有問題了,那是造謠在哪呢?
他有沒有造謠這點甚至不是本案的重點,重點應該是在他的[問題]文有沒有符合規定吧?
: : 但是至板務板發[問題]是至小組檢舉的前置程序,檢舉和申訴本就是不同的東西,申訴是
: : 不服板主判決,檢舉是板主違反板主責任義務或上級規定(如標準浮動、情緒性判案等),
: : 怎樣都不會是二次申訴
: #1dvJg380 (C_ChatBM)
: 五、違規說明或佐證
: #1duv4e3a (C_ChatBM)此案Pash97143已於#1dv36cB5 (C_ChatBM)申訴,
: 申訴流程尚未結束即針對同一案發問,形同二次申訴浪費板務資源。
: 建議以B-4處理此行為。
: -
: 姑且不論本屆板主資歷相對較淺,
: 你的見解好像明顯跟你的前同事 Satoman 前板主不一樣。
: ---
: #1dwe28db (C_GenreBoard)
: 我的立場已經在小組答辯文說過:
: : 申訴原因:
: : 在板務申訴三天 板主未回應
: : 首先,在 #1dvEG3m8 (C_ChatBM) 一文,我發的是[問題]而非[申訴]
: : 且就過往小組長的說法,板主並非一定要回答[問題]文的
: : 我相信板主若有餘力再回答即可,因此浪費板務資源的情況理應不存在
: : 所以不太懂何謂二次申訴浪費板務資源
: 板務看板多了一篇你的無意義亂板文,不就是浪費板務資源嗎?
: #1dyomuEQ (C_WorkBoard)
: 本屆板主的立場也已經在群組申訴文說過:
: 1. 程序順序問題
: 案件仍在申訴程序當中,判決尚未確定,理應等待所有案件結束後再進行檢舉流程,
: 申訴人未遵守此程序,可能導致板務運作混亂。
: : 同前面所述,檢舉和申訴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東西,若板主在板務執行上有違反板主責任義
: : 務或上級規定的情形,且又剛好是該案件的當事人,那當然可以檢舉和申訴同時並行
: : Pash97143前一案檢舉申訴同時並行被駁回是因為實際上提出的是同一事件
: : #1dujXN9N (C_GenreBoard),檢舉和申訴的都是板主對ACG點的判定問題才被駁回,但是本
: : 案還有包含了其他檢舉案 #1dtz7UiL (C_ChatBM)、#1dtyuLsF (C_ChatBM)等 i板主標準浮
: : 動的問題,所以與被駁回之前案不太一樣
: 這個「當然」是由誰認定的?
: 跟你共事過的前板主都有不同見解了,我是建議不用講得這麼武斷。
我有舉出組規說明檢舉和申訴兩者的差異,組規有明確定義出檢舉申訴的不同,以及檢舉
和申訴的流程,
你要反駁的話應該是針對組規這點才對,而不是扯什麼前板主和我見解不
同,閉口不談組規的你看起來比較像是在避重就輕
: 調整後文順序。
: : an94mod0案 #1ZJBudZw (C_GenreBoard) 因為他不是當事人,所以不能申訴
: : deathslipkno案 #1ZJBudZw (C_GenreBoard) 部分案子非當事人或超過追溯期所以不能申
: : 訴,部分案子他是當事人且當時未超過追溯期,所以他當時如果想要申訴,應該是可以的
: 謝謝 nh507121 前板主親自認證以上兩案與本案情況完全不同。
: 情況完全不同,
: Pash97143 板友卻想拿來在申訴中魚目混珠,
: redDest 小組長判決前後卻未就此提出過任何疑問,
: 如此草率實在令人不敢恭維,
: 判決心證究竟又是從何而來的呢?
我不是有說了嗎?
deathslipkno案只是他本人沒有申訴而已,如果他本人願意申訴他是當事人的那幾案,那
依照組規的話,是可以申訴檢舉兩者並行的,情況就會變得與本案相似,申訴不服板主判
決和檢舉板主標準浮動
: : 不知道Sessyoin為什麼要一直說我提出的jeanvaljean案 #1dwgVvF- (C_GenreBoard)檢舉
: : 事由與本案不同這點,重點應該是放在申訴、發問(檢舉)是否符合小組程序吧?
: #1dwgVvF- (C_GenreBoard)
: 底下推文我分析過。
: #1dyomuEQ (C_WorkBoard)
: 群組申訴我再次分析過,我不知道你哪邊看不懂,直接複製貼上。
: nh507121 前板主申請發言提及他案( #1dwgVvF- (C_GenreBoard) ),
: 主張 u10400068 前板主當時也曾經被申訴、檢舉並行打到小組;
: 然而該案係因 u10400068 前板主判決失當(板規見解錯誤)
: 以及程序瑕疵(退文過後許久才發公告)方有申訴、檢舉並行情事,
: 顯與 deathslipkno 板友、an94mod0 前板主以及本案 Pash97143 板友
: 單純質疑板主判決標準的情況不同。
: nh507121 前板主想要堅稱 jeanvaljean 板友判例可以類推適用至本案,
: 在我看來,這就好像當初建議 Pash97143 板友參考 deathslipkno 板友一樣。
: 可能一時之間沒有把話給講清楚,或者根本沒有看懂 deathslipkno 板友怎麼做的,
: 胡亂建議導致 Pash97143 板友申訴、檢舉並行被處分了,覺得自己也有責任,
: 所以才頻繁在小組、群組申請發言,想要把這問題給圓過去。
: 殊不知 deathslipkno 板友從頭到尾都沒有申訴、檢舉並行,
: 和 Pash97143 板友作法完全不一樣。
: jeanvaljean 板友判例也是,你在小組第一次跳下場幫忙講話就引用了這個判例,
: 結果我分析得這麼清楚,你到群組仍然隻字不提 u10400068 前板主同時有
: (1) 判決失當(板規見解錯誤)
: (2) 程序瑕疵(退文過後許久才發公告)
: 才導致了申訴、檢舉並行情況發生。
: 如果沒有親自搞懂前因後果,建議不要亂引判例為妥,
: Pash97143 板友姑且不論,你作為前板主更是不該如此。
: 一次 deathslipkno 板友判例,你不知道他沒有申訴、檢舉並行,
: 或者你明確知道但沒講清楚,導致別人受你誤導遭受處分。
: 一次 jeanvaljean 板友判例,
: 你把判決失當、程序瑕疵的複雜情況套用到單純討論是否雙標的案子上,
: 我不知道你是真的看不出差別呢,
: 還是跟之前一樣誤導人下不了台只好繼續硬拗?
我請問一下,組規還是小組判決哪裡有說到要有判決失當、程序瑕疵才導致申訴檢舉並行
發生的阿?
我已經講過好幾次了,組規有寫到
申訴是不服板主判決
檢舉是板主違反板主責任義務或上級規定
如果申訴的案子同時有板主違反板主責任義務或上級規定的情形,依照組規那就是可以檢
舉申訴並行,組規和小組判決從來就沒有說要有判決失當、程序瑕疵這類複雜的情況才能
檢舉申訴並行
: : 可參考ig49999案 #1XoBn_ia (C_GenreBoard)、#1XoCER6s (C_GenreBoard),前案為不服
: : 板主判決,後案為舉例其他案件檢舉板主標準不一,關於此案redDest小組長也有在
: : #1dujXN9N (C_GenreBoard)提到,與本案一樣是申訴、發問(檢舉)同時並行
: 1357 s 12/27 ig49999 □ [申訴] #1XlWRaxx (C_ChatBM) 判決不當
: 1358 s 112/27 ig49999 □ [檢舉] Abby530424 nh507121 恣意妄為
: 看來看去好像只有這麼一個案例比較說得過去,結果被檢舉人就是你啊?
: 18682 s 312/22 ig49999 □ [檢舉] minipig0102 4-11
: 18683 s 112/22 ig49999 □ [檢舉] yilovetaiwan 4-11
: 18684 s 312/22 ig49999 □ [檢舉] sdd5426 4-11
: 18685 s 112/22 ig49999 □ [檢舉] w45T54f 4-11
: 18686 s 112/22 ig49999 □ [檢舉] ShibaTatsuya 4-11
: 18687 s 212/22 ig49999 □ [檢舉] kyphosis 4-11
: 18688 s 212/22 ig49999 □ [檢舉] john412132 4-11
: 18689 s 912/22 ig49999 □ [檢舉] loxa87036 4-11
: 18690 s 112/22 ig49999 □ [檢舉] s210125 4-11
: 18691 s 312/22 ig49999 □ [檢舉] ericsyyang 4-11
: 18692 s 412/22 ig49999 □ [檢舉] Psytoolkid 4-11
: 18693 s 212/22 ig49999 □ [檢舉] SiaSi 4-11
: 18694 s 112/22 ig49999 □ [檢舉] a122771723 4-11
: 18695 s 212/22 ig49999 □ [檢舉] john2355 4-11
: 18697 s 212/22 ig49999 □ [檢舉] mushrimp5466 4-11
: 18698 s 112/22 ig49999 □ [檢舉] none049 4-11
: 18699 s 112/22 ig49999 □ [檢舉] ss120785706 4-11
: ig49999 板友舉出多少案例? 17 筆。( #1XoCER6s (C_GenreBoard) )
: Pash97143 板友舉出多少案例? 3 筆。
: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又犯了援引判例之前不看清楚的老毛病,
: 還是真心覺得數量差距如此懸殊的判例有可比性。
: 換個角度來說,不能因為你們那屆板主沒有想到申訴、檢舉不應一併提出,
: 現在就想要說積非可以成是,覺得後續其他板主不能推翻這種荒謬現象。
: 你如果想要說時任小組長、現任群組長當初也接受了 ig49999 板友申訴、檢舉併行,
: 那麼我會嘗試站在小組立場主張:
: (1) 當時板主既然沒有能力第一時間作出處置,小組自然不方便再予以駁回;
: 如今板主既然選擇嚴格維護看板秩序,小組或許可以提供支持。
: (2) 多達 17 筆可能的雙標判決事關重大,縱使申訴、檢舉併行也該受理;
: 僅有 3 筆可能的雙標判決相對來說不甚重要,待到申訴結果確定再行檢舉不遲。
: 對了,
: 你一開始提到的 deathslipkno 板友引用了 8 至 9 筆案例,
: 怎麼感覺隨便撈一個問雙標判決的人都比 Pash97143 板友用心?
: : 從jeanvaljean案和ig49999案來看,本案應該是有符合程序的
: 你自己也清楚知道 an94mod0、deathslipkno 兩案與本案情況不一樣,
: 所以作總結的時候不是拿這兩案來講。
: 那你知不知道 Pash97143 板友申訴引用的是 an94mod0、deathslipkno 兩案,
: 而非 jeanvaljean、ig49999 兩案?
1F:→ nh507121: 簡單回應一下ig4999案的部分,其他部分等我晚上下班再04/15 06:58
2F:→ nh507121: 詳細回應04/15 06:58
3F:→ nh507121: 重點不在提出多少案例,而是板主有沒有疑似標準浮動的04/15 06:58
4F:→ nh507121: 情形吧,如果有的話,那就算只有兩案,按照組規應該也是04/15 06:58
5F:→ nh507121: 能檢舉上去的04/15 06:58
6F:→ nh507121: 而且你有仔細看過ig4999案的問題文嗎?他問題文僅有提出404/15 06:58
7F:→ nh507121: 筆案例,其他案例都是他檢舉到小組才補上去的04/15 06:58
8F:→ nh507121: 在問題文的部分,ig4999案和本案的情況是差不多的 04/15 07:05
: ig49999 發問之前就親自檢舉了 17 篇文,
: 哪怕板務階段省事、只有挑出當中幾件發問,
: 也有再多補充諸如「菜陰魂、菜央文、祭止兀」等例加強論述,
: 後續打到小組也證明了他就是要用那 17 篇文來作文章。
: Pash97143 到處拿別人的案子東拼西湊,
: 從板務板到小組板前前後後無論如何都只能夠湊出 3 篇文,
: 而且自稱是學 an94mod0、deathslipkno 結果做法完全不同;
: 就算要說他是因為被水桶了才沒辦法檢舉更多案例也說不通,
: ig49999 發問之前就把檢舉流程全部搞定、親自製造判例用作後續發問,
: Pash97143 到底是想學哪一位前人我是真的看不出來。
首先,同我早上說的,
重點不在提出多少案例,而是板主是否有標準浮動的情形
舉個簡單的例子
A案 A罵某作品粉絲白癡 4-5違規 別人檢舉的
B案 B罵某作品粉絲白癡 4-5無違規 我檢舉的 因為B是板主的朋友,所以板主判無違
規
B案是我檢舉的,那依照組規,即使我舉例的僅有A、B兩案,但是我還是可以同時申訴B案
和檢舉板主標準浮動,因為板主的確有標準浮動的情形
再來,Pash97143被桶的是問題文,扯ig49999案到小組補充的案子幹嘛,Pash97143在檢舉
到小組前就被你們水桶加退文,你又怎麼知道他檢舉到小組時生不出其他案子,更何況就
像我前面說的,重點應該是在板主有沒有標準浮動的情形,而不是舉多少案子
: : 綜上所述,我認為redDest小組長在本案的判決是沒有什麼大問題的,反而i板主在本案還
: : 有疑似情緒性判案的情形 #1dzxbAwQ (C_GenreBoard)
: 我們群組申訴清楚講過了啊:
: 2. 判例引用未經核實
: 小組判決前後未確認申訴人錯誤引用判例的行為,未能確保判決的公正性,
: 小組長的心證可能源自申訴人的刻意誤導。
: 申訴人申訴、小組長判決通篇沒有提到的案子,
: 還要你來群組幫忙補充?
: 你是申訴人還是他是申訴人?
: 你是小組長還是他是小組長?
: 判決沒有什麼問題?
: 小組長的判決心證從何而來?
: 申訴人自己根本拿不出來的主張,
: 小組長居然做得到恣意妄為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 到了群組答辯也講不出個所以然,
: 甚至需要由轄下前板主幫忙補充說明?
同意我補充說明的又不是你申訴的redDest
: #1dzxbAwQ (C_GenreBoard)
: 站外討論板務,顯與本案無關。
: 本案至少經過三位板主合議認定違規事實,
: 個別板主是否因為情緒影響判決並不特別重要;
: 倘若板規明文要求「多數認定」,本屆四位板主總是嚴格執行,
: 個別板主縱有建議,也須說服至少兩位同事方能有所作為。
: 相較四位板主處理板務往往會有其他同事牽制,
: ifulita 板主想要做些什麼還得經過我們表態同意,
i板主在部落格說要故意惡搞的兩案就是本案和另一案被上訴到群組案子喔
怎麼會無關呢?
: redDest 小組長下達判決不必經過任何監督。
對對對 群組長下達判決也不必經過任何監督
: 不僅可以嘗試推翻同事判決( #1dwh7vCW (C_GenreBoard) ):
: → redDest: 第4點什麼玩意兒 106.64.160.76 04/01 09:47
: → redDest: 冷僻典故挑戰板主? 106.64.160.76 04/01 09:48
: → redDest: 檢舉答辯就說了動畫角色也給查詢方向了 106.64.160.76 04/01 09:49
: → redDest: 4-7? 106.64.160.76 04/01 09:49
: → redDest: 為什麼判決草稿不讓我先看過 106.64.160.76 04/01 09:51
: 更有甚者曾經出現如此荒唐判決內容( #1dPiC_d3 (C_GenreBoard) ):
: 「nh507121板主看到精液照片身心受創」
: 卻不知你有何感想?
雖然我沒有很同意這個判決,但是這個案子和上面那個都和本案沒關係吧
: 回歸本案而言,
: 四位板主當中至少三位板主所認定的違規事實,
: nh507121 前板主妄圖藉由個別板主之行為指控判決或有瑕疵以前,
: 建議重新想一想不會受到任何監督的 redDest 小組長本案判決過程有多麼離譜。
: 否則就像你想引用 deathslipkno、jeanvaljean 兩案一樣,只會鬧出笑話而已。
: : #1dvJg380 (C_ChatBM)
: : → nh507121: #1dv36cB5 (C_ChatBM) 一開始這篇erimow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 nh507121: 和我說他申訴方式不太對,所以我貼死結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 nh507121: 那篇建議他照著做他才這樣做,沒理由死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 nh507121: 結那篇沒問題,到小組也有被受理,他照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 nh507121: 著做變有問題吧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 nh507121: 其他篇板皇起來就算了,這篇照著舊案做 123.193.194.139 03/27 20:43
: : → nh507121: 桶掉很怪吧 123.193.194.139 03/27 20:43
: : 那怎麼沒參考我在檢舉文下面的意見?
: 因為現任板主第一時間就仔細研究了 deathslipkno 板友判例,
: deathslipkno 板友沒有申訴、檢舉併行。
: Satoman 前板主可能也發現了吧?
: 所以才會提出檢舉。
: 而你,當時還在堅稱 deathslipkno 板友如果可以、Pash97143 板友也應該要可以,
: 就連 deathslipkno、Pash97143 兩人作法不同都沒看出,你的意見有何價值?
: 直到小組回文發覺不妥,嘗試舉出 jeanvaljean 板友判例;
: 結果 Pash97143 板友單純針對「雙標判決」,
: jeanvaljean 板友同時針對「判決失當」以及「程序瑕疵」。
: 直到群組回文再次發覺不妥,嘗試舉出 ig49999 板友判例;
: 結果 Pash97143 板友僅僅提出 3 筆案例而已,
: ig49999 板友則是提出多達 17 筆案例。
: : 關於Pash97143沒有造謠和i板主情緒性判案這兩點我都還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如果你們
: : 板主同意的話,我也是可以貼出來
: Pash97143 板友有無造謠,我想前面已經分析得很清楚。
: 當然如果你拿得出 erimow 前板主、arrenwu 板主叫他申訴、檢舉併行的證據,
: 我也迫不及待想要看看對話內容究竟長什麼樣。
這部分前面都回過了,就不再回了
: 至於 ifulita 板主是否有情緒性判案……
9F:推 ifulita: 我上任板主至今雖然不是有些判決會說明判決原因,需要我04/15 02:17
10F:→ ifulita: 提出來做為我並沒有情緒性判案的證據的話我可以找一下。04/15 02:18
11F:推 ifulita: 第一句打太快了…"我上任板主至今有些判決會說明判決原因04/15 02:22
12F:→ ifulita: "才對。04/15 02:22
就我在小組裡說的,你要解釋你沒有情緒性判案,應該是要想辦法證明你部落格那些沒理由
不追加水桶、故意壓在出桶前送水桶+兩退的言論沒有要惡搞板友的意思,雖然我也想不出
來能怎麼硬凹那些言論沒要故意搞人的意思就是了,而且就我前一篇說的,關於你情緒性
判案的證據還有很多,如果你們同意我也能貼出來
: #1dPmAflt (C_WorkBoard)
: 「敝板現任四位板主 Satoman/nh507121/Sessyoin/black80731
: 以及二位前任板主 erimow/risingheart,
: 我們六位設有私人群組用以討論板務。」
: 我以前在其他案件就主動提過我們都在同個私人群組裡,我是不建議你嘗試玉石俱焚。
: 當然你如果看到這段文字就立刻跑回群組刪除過往失言紀錄,那我也拿你沒辦法。
: 私人群組閒話家常就我來看無可厚非,就跟網路上三字經現實中對不起一樣。
: 這個部分就等其他板主意見,我都尊重。
請問Sessyoin是在用私人群組的對話恐嚇我?
還有提到玉石俱焚是在承認真的有情緒性判案的情形?
我不太記得我在私人群組裡有失什麼言,姑且就先當作是有吧,我在私人群組的失言和本
案有什麼關聯性???
--
https://i.imgur.com/FhhzB4L.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94.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WorkBoard/M.1744721467.A.597.html
※ 編輯: nh507121 (123.193.194.139 臺灣), 04/15/2025 20:55:54
14F:→ black80731: 罵政治人物無違規 罵波爾卡4-5違規 04/15 21:14
15F:→ black80731: 算標準浮動嗎 04/15 21:14
※ 編輯: nh507121 (123.193.194.139 臺灣), 04/15/2025 21:24:50
※ 編輯: nh507121 (123.193.194.139 臺灣), 04/15/2025 21: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