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d725 (凱道基德)
看板C_JapanBoard
標題[判決] Dragonball版主gkc濫用職權以及不當判決
時間Thu Jan 5 22:02:19 2017
#1ON7s68V (C_JapanBoard) [ptt.cc] [申訴] Dragonball版主gk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JapanBoard/M.1482456454.A.21F.html
[申訴] Dragonball版主gkc濫用職權以及不當判決
本案中gkc板主因使用者frankieeeee回覆公告
違反板規三而水桶一個月
因使用者frankieeeee不服判決 故提出申訴
關於此篇部分 板主因未於事前收到申訴 僅收到說明通知信而拒絕答辯
然而組務已於小組板上回覆
由於站規以及組規均無規定 "申訴人至群組板申訴前必須先向板主申訴"
因此即使板主未收到申訴信 仍希望板主能回覆申訴案之疑問 相關文章紀錄如下
#1ONKpeWl (C_JapanBoard) [ptt.cc] Re: [申訴] dragonball版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JapanBoard/M.1482509544.A.82F.html
此文內gkc板主亦有回覆 因此gkc板主應知組務處理申訴案之原則
而不應等待組務一一通知 方願回覆
由於gkc板主經過7日後亦未正式對此案做出說明
故本案組務認為板主放棄答辯權益 組務便逕依事實做出判決
根據使用者frankieeeee答覆
可知七龍珠板規第三條雖有規定"非板主卻使用公告或聯署標題文章"
但使用者frankieeeee認為
此文並無具體規範板友是否可以回覆公告 只規範板友不得使用公告聯署標題文章
雖若此條規範要視為"回覆公告等於違規" 亦無不妥
但經組務參閱七龍珠板上公告文後 發現過去亦有回覆公告而未受懲處之文章
故組務認定依照七龍珠板執行之慣例為"回覆公告並不違規"
若板主認定此節公告須更為完善 可修改板規並做出說明
然此案組務依然維持過去七龍珠板執行之慣例 認為無須處罰
因此裁定退回此懲處案 其相關紀錄亦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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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安 民國偏安時期歌伶 詩作多屬剽竊 言行不德 多所得咎 遂棄其母 獨渡海西投之
安至西岸 不改其性 每遇民國伶人 必逼其西投 不從 乃舉而害之 有舊識者 亦不免其害
然安反覆 終不為西岸所納 膺玖八年末 安欲返國探其母 遺書曰:身鬼見愁 不畏死!
鄉民一時譁然 眾怒沸之 竹聯俠士聞其風 曰:此國賊黃禍也 當翦除之! 安聞之驚懼
乃私會民國俠士 號白狼者 白狼聞之 遣幫眾護安及其母 曰:國之一統 義不容辭!
人以為狽足前短 狼足後短 故狼負狽而行之 時人曰:白黃二獸傍地走 安能辨我是狼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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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JapanBoard/M.1483624942.A.E64.html
1F:推 gkc: 已處理完畢。謝小組長判決。 01/05 22:21
2F:推 bobyacool: 清算了喔 硬要桶耶 真的很愛浪費申訴資源 01/05 22:27
3F:→ Knulp: 蠻厲害的啊 就是要桶 太讓人傻眼了 01/05 22:29
4F:推 cute781217: 太扯了 因為2012被警告 所以現在照樣水桶一個月 01/05 22:29
5F:→ cute781217: 真的是看準一定會下台所以決定亂搞到底 01/05 22:29
6F:→ Knulp: 有空找2012年的文章桶人 卻沒空回申訴 呵呵 01/05 22:29
7F:→ gkc: 不是吧~依法行政,按版規五本來就寫一次警告二次水桶一個月 01/05 22:30
8F:→ gkc: 既然此人2012年依版規五被水桶一個月,現在撤回回公告文部分 01/05 22:31
9F:→ gkc: 尚有另一個犯版規五的部分,依版規當然需再犯水桶。 01/05 22:32
10F:→ Knulp: 那你什麼時候要為之前的不當判決道歉?? 01/05 22:32
11F:→ Knulp: 與你個人有關的相關爭議 應由另一位版主裁決 01/05 22:33
12F:→ Knulp: 依法行政可不能球員兼裁判 01/05 22:34
13F:→ gkc: 在那之前你要不要先回答我何時對影射雜馬斯一事道歉?? 01/05 22:35
14F:推 cute781217: 如果你做的是ok的 那邊不會是38推 而是X4啊 大哥 01/05 22:36
15F:→ bobyacool: 還知道是影射自己喔 還算有自知之明啦 01/05 22:36
16F:→ Knulp: 對號入座是你家的事情 況且我的發言可受公評 01/05 22:37
17F:→ gkc: 問題是我在公告中提出來後為何沒人接下去了? 01/05 22:38
18F:→ Knulp: 而你在板上的各種裁決已經被小組長判決為不當 不用道歉?? 01/05 22:38
19F:推 frankieeeee: 小組長,我申訴的內容已包括gkc對我的板規五警告 01/05 22:58
20F:→ frankieeeee: 既然gkc自動放棄答辯,怎麼不處理我這項申訴? 01/05 22:58
21F:→ frankieeeee: 先感謝小組長撥空處理 01/05 22:59
22F:推 frankieeeee: 還有,gkc故意不理多篇申訴文 理應依組規記予警告 01/05 23:04
23F:→ kid725: 因為你的申訴要求是 申訴要求: 要求撒消水桶30天 01/05 23:08
24F:→ kid725: 故只處理此項 若要撤回警告 看是要跟板主溝通還是再行申訴 01/05 23:09
25F:推 cute781217: 小組長 gkc在龍珠板又找其他理由繼續桶他30天 01/05 23:09
26F:→ kid725: 另外關於警告部分 板主不是以合併方式處理 並無警告? 01/05 23:10
27F:推 cute781217: 請小組長參閱龍珠板 1ORbP9g8 01/05 23:11
28F:→ cute781217: ]為小組長只提到回公告文的部分 所以gkc把另一個警告 01/05 23:12
29F:→ cute781217: 跟2012年的一個警告合在一起 繼續判他水桶一個月 01/05 23:12
30F:→ kid725: 原來如此 因為警告被合併了 但是實際仍然存在 因此 01/05 23:16
31F:→ kid725: frankieeeee提出申訴時忘記具體要求撤回此警告 01/05 23:16
32F:→ kid725: 才會如此 01/05 23:17
33F:推 cute781217: 但是他申訴文也有提到那段 照理講警告也要同步撤銷吧 01/05 23:17
34F:→ kid725: 這個案子麻煩給我點時間研究一下 板規並無規定不得討論 01/05 23:18
35F:→ kid725: 他板事務 但是與七龍珠無關都算這範圍就很大 01/05 23:18
36F:推 frankieeeee: 抱歉小組長 造成您的困擾.. 01/05 23:18
37F:→ cute781217: 他po的跟板主有關 應該也算跟龍珠版有關吧 01/05 23:19
38F:→ cute781217: 抱歉 不是要下指導棋 靜候小組長後續結果 01/05 23:19
39F:→ frankieeeee: 再者 要補我水桶應該一開始在12/22日就應在公告文 01/05 23:20
40F:→ frankieeeee: 解釋清楚 但gkc卻沒有 現在回馬槍理應視為行政瑕 01/05 23:21
41F:→ frankieeeee: 疵 視為無效 01/05 23:21
42F:→ kid725: 能告訴我第一次被警告的理由嗎? 01/05 23:23
43F:→ kid725: 另外 如果板上過去有提到他板事務而未被懲處的狀況 01/05 23:23
44F:→ kid725: 也請一起將資料給我 我會比較好參考執行範圍 01/05 23:23
45F:→ kid725: 或是過去有沒有因為討論他板事務而被懲處的水桶 01/05 23:24
46F:推 cute781217: 這些好像應該是板主的舉證責任 他自己放棄權利 01/05 23:28
47F:→ cute781217: 那應該可以讓小組長以自身認知荍@判決吧? 01/05 23:29
48F:→ kid725: 沒錯 但我自身的認知依然會基於實際判定慣例 01/05 23:33
49F:→ kid725: 主要會看龍珠板過去有沒有討論他板事務罰則 01/05 23:34
50F:→ kid725: 如果沒有才會由我判定 所以需要一點時間研究 01/05 23:34
51F:推 gkc: 報告小組長,但從他那句推文我的判定是沒有任何一個字或地方 01/05 23:35
52F:→ gkc: 與"七龍珠"有關,而且是"一點都沒有",所以才依版規五處理。 01/05 23:36
53F:推 cute781217: 剛剛去爬了所有公告文 沒有任何人因未提到他板而被警 01/05 23:36
54F:→ cute781217: 警告 更不用說是水桶了 01/05 23:37
55F:→ gkc: 所以判處警告~所以重點在於(與七龍珠無關),是否他版事務 01/05 23:37
56F:→ gkc: 為其次。 01/05 23:37
57F:推 YoursEver: 我倒認為gkc上兩句話和七龍珠&卡漫群組無關,應該要去 01/05 23:38
58F:→ gkc: 版規五的內容是: 例如 討論與七龍珠無關話題 01/05 23:38
59F:→ YoursEver: 看看有無與 認知心理學 相關的版面進行後續討論才對. 01/05 23:38
60F:→ gkc: 則警告一次 再犯水桶一個月 01/05 23:38
61F:推 bobyacool: 討論跟龍珠無關就要被警告被桶 我看龍珠板也不用發言了 01/05 23:39
62F:推 cute781217: 他只有提出 哪有討論 更何況他提出的是龍珠板版主 01/05 23:39
63F:→ gkc: 所以討論的話題應與""七龍珠""這部作品有關。 01/05 23:39
64F:→ cute781217: 之前的為人處事 怎麼會跟龍珠板沒關 01/05 23:39
65F:→ bobyacool: 在他板的慣例來講 你要離題到很嚴重 才會被警告 01/05 23:40
66F:→ gkc: 如果是有關公領域那就算了~問題是他討論得是我個人私領域的事 01/05 23:40
67F:→ bobyacool: 講一句話跟龍珠無關的就被警告 幾乎前所未有吧 01/05 23:40
68F:→ gkc: 我個人私領域跟七龍珠有關喔?? 01/05 23:40
69F:→ cute781217: 1ONPDEEm 那龍珠板這篇討論s版主也跟七龍珠無關 01/05 23:40
70F:→ bobyacool: 所以說你這是在挾怨報復阿 說出來了吧 01/05 23:41
71F:→ cute781217: 這個你怎麼不桶 跟七龍珠這部作品哪理有關係 01/05 23:41
72F:→ gkc: 而且版規是寫跟""七龍珠無關""的事務,不是寫跟"龍珠版無關" 01/05 23:41
73F:→ bobyacool: 你用板上給你的權力 行私人報復 沒錯吧? 01/05 23:41
74F:→ gkc: 那篇是討論公領域的事啊,所以才認定還算有相關性。 01/05 23:42
75F:推 YoursEver: 我提議: 先讓我當版主,等我把gkc驅逐出版之後,再追溯 01/05 23:42
76F:→ cute781217: 對啊 那1ONPDEEm 討論s版主跟七龍珠無關 你怎麼不桶 01/05 23:42
77F:→ gkc: 但很明顯F那個根本版的公領域事務無關。 01/05 23:42
78F:→ cute781217: 可以討論s版主 不能討論你 你比較厲害嗎? 01/05 23:43
79F:→ YoursEver: 所有討論gkc的文章為"與七龍珠版無關",然後繼承gkc的遺 01/05 23:43
80F:→ cute781217: 對啦 可以搞到一個小版有95個罷免 真的滿厲害的 01/05 23:43
81F:→ YoursEver: 志把所有參與討論的人水桶一天,我自桶順便引咎辭職. 01/05 23:43
82F:→ gkc: 他問的是為何沒有出來處理""版務"",所以主題在公領域。 01/05 23:43
83F:推 frankieeeee: 笑死了gkc 我只是提到你的痛處你才找藉口對我動刀罷 01/05 23:44
84F:→ gkc: 問的是版上機制的運作狀況。然而F的事很顯然根本是私領域。 01/05 23:44
85F:→ frankieeeee: 了 如果與七龍珠無關就要警告 那麼單一一個幹字我 01/05 23:44
86F:→ frankieeeee: 找不到任何與七龍珠版相關的理由你不警告 01/05 23:45
87F:→ gkc: 很抱歉~你F的部分是因為你違規或遊走邊緣的記錄太多才如此 01/05 23:45
88F:→ gkc: 所以只好處理,何況我對你幾乎都是輕判~很仁至義盡。 01/05 23:46
89F:→ YoursEver: F前一次紀錄的原始文章都被砍了,請問gkc從哪裡看到原始 01/05 23:46
90F:→ YoursEver: 文章依據的? 01/05 23:46
91F:推 frankieeeee: 原來一次叫多次 你還是算了吧 等小組長判決 01/05 23:47
92F:→ yiao: 太多次了 要判決要不要把那幾次附註上來 現在是要溯及過往 01/05 23:47
93F:→ Knulp: gkc其實無權審理這件事--民事訴訟法第32條參照 01/05 23:47
94F:→ gkc: 你是說他回公告文那次? 因為我有回他文,所以他說什麼都可以 01/05 23:48
95F:→ yiao: 嗎 呵呵 還是想用這種模糊的形容詞帶過而已wwww 01/05 23:48
96F:推 cute781217: Knulp他等下可能會說你現在是講板規 你提民法幹嗎 01/05 23:48
97F:→ frankieeeee: 我們還是討論一下版主補選的事宜比較實際 01/05 23:48
98F:→ gkc: 從回文中看出。 01/05 23:48
99F:→ YoursEver: "gkc: 從回文中看出。" <- 意思是腦補所有過程嗎? 01/05 23:50
100F:推 licajlh: 5前年前~~太狂啦~~真的是硬要刷存在感耶剩一天的版主。。 01/05 23:52
101F:→ gkc: 不是是回文中都還是有F的發言。這很簡單。 01/05 23:52
102F:→ YoursEver: 所以gkc承認拿 和判決主文無關的資料 來逕行推論腦補? 01/05 23:55
103F:推 cute781217: 樓上 你害他又要去想辦法找理由來桶了 01/05 23:58
104F:→ gkc: 有關阿~版上的公告文哪裡無關? 01/06 00:27
105F:→ cute781217: frankieeeee看要不要補上小組長要求的東西或直接放棄 01/10 11:35
106F:→ cute781217: 申訴加快小組長判決 01/10 11:36
107F:推 frankieeeee: 我在判決當天已經寄站內信補交了 我也等結果等得好 01/10 11:45
108F:→ frankieeeee: 苦阿 但想到小組長要因為gkc來亂版而處理這麼多案 01/10 11:45
109F:→ frankieeeee: 件 我就直接放棄再申訴了 辛苦了小組長 小組 01/10 11:46
110F:→ frankieeeee: 長是個明事理的人 等他吧 01/10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