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d725 (凱道基德)
看板C_JapanBoard
標題Re: [回報] 已依照小組長建議執行投票
時間Fri Dec 23 05:38:25 2016
※ 引述《gkc (冠元 大師)》之銘言:
: 因小組長給與指示先撤銷警告,所以本版剛剛已撤銷警告,並依小組長建議
: 應舉辦為期一週的(幹字認定)版規票選,剛才也已設定好投票並發出公告,
: 公告將轉錄於下篇,請小組長過目看是否合乎小組長的判決裁定。
感謝你熬夜處理 辛苦了
另外關於此次事件 組務還是有兩點要作說明:
一.其實一般來說 組務是不過多干涉板主的判決/制定板規基準的
只是這次板主要求組務仲裁 組務因而建議板主制定投票以及撤回警告
實際上當板主遇到執行標準不一的判決爭議時 大概有這些選擇:
1.維持以前板主的判決基準
2.進行投票決定爭議字詞之使用
3.之前的判決由於有溝通不足 將之前的警告撤回
之後經公告會加嚴判決基準 往後發文標準便依此次判決執行
經組務考量後 組務認為第二點較為折衷 因此如此建議
而且原先板主即有舉辦投票之意向 組務只是建議改為正式辦理投票較無爭議
事實上板主要如何執行 組務都不加以干涉
但是 如果依照組務的判決基準 實際上除非是過於針對性或歧視性的言詞
當使用者有所意見 最終交由組務判決時 組務大抵不會認定為嚴重違規
一般來說這種尺度也比較不會引起爭議 這點供你做為制定板規及處理板務的參考
二.關於投票選項之建議:
1.目前舉辦投票之選項有四項
(1)幹字不得用來對人 (最多用來對作品,但即使對作品罵必須不能造成他人反感)
(2)對幹字不任何設限 (對人除外)
(3)全面開放幹字不管是對人還是對作品
(4)對於幹字的規範從寬(一次規勸、二次警告、三次裁罰)
選項當中第3項「開放對使用者使用『幹』字」一節可能產生爭議 建議移除此選項
人身攻擊部分便採當事者申訴受理即可 無須明定「開放對使用者使用『幹』字」
當使用者使用類似詞彙時 相關責任由當事者自行負責即可 無須由板主宣告免責
否則將來若有類似爭議呈上組務 若有人身攻擊之實 組務也只能照實處理
不能因板規有免責事項而免去使用者的人身攻擊之責任
因此若板主還是希望制定相關板規 則建議投票選項能相對簡化 例如:
1.維持原板規 對板友或具體人物使用不雅詞句/歧視性言論(下略) 視為違規
2.新增板規 除對板友或具體人物外
亦不得對作品使用不雅詞句/歧視性言論(下略)
而關於罰則部分規範(第4項)若要加入投票
建議可至投票結果出來後再斟酌板眾意見決定
此為大致建議 詳細執行方式仍然交由板主判斷 組務不硬性干涉
不過最後還是要說一句 目前動漫群組中
幾乎沒有規範不得批評或罵作品的板面
(通常最多規範「不得無故謾罵作品」 如「七龍珠這什麼糞作 現在還有人要看喔」
但若能提出合理批評理由者不在此限)
因此若要規範 組務會建議朝這方面修改 而非完全禁止
否則當中模糊地帶非常容易造成執行困難或爭議 相信板主亦不樂見此類狀況
以上為組務意見 供各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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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安 民國偏安時期歌伶 詩作多屬剽竊 言行不德 多所得咎 遂棄其母 獨渡海西投之
安至西岸 不改其性 每遇民國伶人 必逼其西投 不從 乃舉而害之 有舊識者 亦不免其害
然安反覆 終不為西岸所納 膺玖八年末 安欲返國探其母 遺書曰:身鬼見愁 不畏死!
鄉民一時譁然 眾怒沸之 竹聯俠士聞其風 曰:此國賊黃禍也 當翦除之! 安聞之驚懼
乃私會民國俠士 號白狼者 白狼聞之 遣幫眾護安及其母 曰:國之一統 義不容辭!
人以為狽足前短 狼足後短 故狼負狽而行之 時人曰:白黃二獸傍地走 安能辨我是狼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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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d725 (112.104.24.240), 12/23/2016 05:45:20
1F:推 frankieeeee: 申訴 小組長 七龍珠版主趁水桶很多版友期間進行 12/23 08:19
2F:→ frankieeeee: 投票 被水桶者根本無法投票 12/23 08:20
3F:推 gkc: 這有什麼好申訴的,我一收到小組長的裁定立馬辦理本就應該。 12/23 10:10
4F:→ Danny74: 一個只依自己心情水桶人的人還有甚麼好說的 12/23 18:10
5F:推 gkc: 依法規與心情何干?? 我都有舉出水桶的原因,而且都輕判。 12/23 18:19
6F:推 Danny74: 那麻煩你 你水桶了我一段時間了 可以的話請給我公告 12/23 18:25
7F:→ Danny74: 另外上次鎖我文的原因 也麻煩你舉出 你憑甚麼來任意鎖無 12/23 18:26
8F:→ Danny74: 違反板規的文章 並連解釋交代都沒有 12/23 18:27
9F:→ kirbycopy: 原來74你被水桶沒公告喔 幫你拍拍 12/23 18:27
10F:推 gkc: 這個我可以說明,你違規的那篇公告,我白紙黑字寫著。 12/23 18:28
11F:→ gkc: 不得謾罵偷渡戰文,"""違者水桶兩週,不另行公告""" 12/23 18:29
12F:→ gkc: 你自己去看有沒有這句話?? 所以在該篇犯規的懲處方式就是 12/23 18:29
13F:→ gkc: (水桶兩週,"""不另行公告"""),寫得清清楚楚沒有問題。 12/23 18:30
14F:推 Danny74: 我哪來的漫罵偷渡戰文 所有板友都不認為就你認為 我不再 12/23 18:31
15F:→ Danny74: 不會再說了 等你下台我才會回籠珠板 12/23 18:31
16F:推 gkc: 說人""人格分裂""還是"""記憶斷片""還是多人使用同帳號阿 12/23 18:34
17F:→ gkc: 不叫引戰喔~而且你的尺度明顯逾越我在規定上的舉例。 12/23 18:35
18F:→ gkc: 而且都說請針對事情討論投票,結果扯了一堆不是投票的事。 12/23 18:35
19F:推 cute781217: 為什麼大家都說投票不重要? 因為你才是問題的根源啊 12/23 18:59
20F:→ gkc: 你自己就是一直叫我辦大V投票的人。 12/23 19:01
21F:推 Danny74: 又在斷章取義 說要用大V是因為你那莫名其妙的推文計票法 12/23 19:04
22F:→ gkc: 錯~重點是如果法規沒問題應該是放諸四海皆準,但顯然有很多 12/23 19:05
23F:→ gkc: 細節未明。 12/23 19:05
24F:→ gkc: 況且小組長也裁定應投票,沒什麼可爭論的。 12/23 19:05
25F:推 Danny74: 同樣的法規 別人使用17年都沒問題 只能說你比較沒天分 你 12/23 19:08
26F:→ Danny74: 還是卸任吧 你這跟一個人不小心用手切傷自己然後說有問題 12/23 19:08
27F:→ Danny74: 的是刀子 有甚麼兩樣 12/23 19:08
28F:推 cute781217: 又在亂扣帽了 我只說投票應該是簡單多數決 12/23 19:12
29F:→ cute781217: 我哪裡友說要大v 12/23 19:12
30F:→ cute781217: 而且我也有說有問題得不是板規 是你 12/23 19:12
31F:推 gkc: 用的人也不過一人,而且是11年。 12/23 19:17
32F:→ gkc: 如果真的夠好何必裁定要投票? 12/23 19:18
33F:推 cute781217: 為了給你臺階下啊 為什麼 12/23 19:21
34F:→ cute781217: Danny74根本陳述事實 為什麼被水桶 12/23 19:22
35F:推 Danny74: 對阿 就是不只一人才說是你沒天分 你怎麼會自打嘴巴? 12/23 19:22
36F:→ Danny74: 如果只有一個人使用 就拿這個來要求你就太嚴苛了 12/23 19:22
37F:→ Danny74: 既然你自己都說不只一人使用沒問題 那你還沒自知之明? 12/23 19:23
38F:推 Danny74: 對不起 是我看錯你的話 我以為你知道不只一人使用 12/23 19:25
39F:推 cute781217: 我打這下臉好像太重了 跑掉了 哈哈 12/23 19:32
40F:推 Danny74: 因為這邊他沒有桶人的權力阿 剛也是一言不合馬上桶 12/23 19:36
41F:推 frankieeeee: 我也被他秋後算帳阿 自己被打臉無法解釋回公告文不 12/23 19:37
42F:→ frankieeeee: 用水桶的事實 但他就是愛玩嘛 再玩啊 看他能玩多久 12/23 19:37
43F:→ reiko90: 補充 以前是兩個人行使版規 另位swercy版主也曾經發過 12/23 20:05
44F:→ reiko90: 公告 也水桶過版友 swercy版主長期未出面的原因我也不知 12/23 20:06
45F:推 cute781217: 樓上回來吧 換一個搞成這樣對喜歡龍珠的大家都不好啊 12/23 20:12
46F:推 Danny74: 我相信R大會離開一定有自己的苦衷只是讓一個不適任的人 12/23 20:14
47F:→ Danny74: 弄得這樣 實在看不下去 12/23 20:14
48F:→ reiko90: 我是沒啥苦衷 我年紀也大了 單純想交給其他人接管 12/23 20:19
49F:→ reiko90: 不過我沒有和swercy版主溝通過 就直接選新板主 是我的疏 12/23 20:20
50F:→ reiko90: 失 看看有哪位好心的版友站內信給s版主 看他是否願意出 12/23 20:21
51F:→ reiko90: 來處理這個攤子 12/23 20:21
52F:→ Knulp: 辛苦前版主了 好想念你管版的時光 12/23 21:13
53F:推 Danny74: 真的 我也陸陸續續看了龍珠板都快10年了 12/23 21:14
54F:→ Danny74: 一直都是潛水狀態 沒想到.... 12/23 21:14
55F:→ yiao: 我個人覺得自己請辭下台 比被罷免下台還要更丟臉 12/23 21:24
56F:→ yiao: 因為被罷免下台 是其他人都是錯的 但是自己請辭下台 12/23 21:25
57F:→ yiao: 代表是自己認錯 當然比較丟臉 我這段發言只代表我個人想法 12/23 21:25
58F:→ yiao: 與gkc無關 請gkc不要再自己對號入座了 呵呵 12/23 21:26
※ gkc:轉錄至看板 DragonBall 12/24 01:55
59F:推 Danny74: 唉 有人要轉錄還怕大家看到文章全貌 不知是否心虛? 12/24 02:05
60F:推 gkc: 把下面無關主題失焦的爭吵推文刪掉很應該。 12/24 02:07
61F:→ gkc: 何況剛才不是因為一言不合水桶,是因為妳已涉及謾罵。 12/24 02:08
62F:→ gkc: 情緒性攻擊字眼少用一些很難嗎?? 12/24 02:08
63F:推 Danny74: 不只一人不認為我有漫罵 都是你自己在認定你就別再說了吧 12/24 02:09
64F:→ gkc: 你那些用詞在專業法律人眼裡都可能被告了還說認為。 12/24 02:10
65F:→ Danny74: 你就繼續自我感覺良好吧 反正剩沒幾天了 12/24 02:10
66F:→ Danny74: 何來專業法律人 你嗎? 命理"大師"........ 12/24 02:10
67F:→ yiao: 我yiao超怕有人因為推文失焦 但我的文章內文以及我編輯文章 12/24 02:25
68F:→ yiao: 的內容 就不會犯下讓人失焦的這種錯誤 呵呵 12/24 02:25
69F:→ yiao: 這麼愚蠢的錯誤 我yiao智商160怎麼可能會犯呢 不可能嘛 12/24 02:26
70F:推 gkc: 你可以去詢問專業律師我沒意見。 12/24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