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標題Fw: (TypeZero) 追加檢舉
時間Thu Jun 14 00:28:28 2012
※ [本文轉錄自 P55555 信箱]
作者: P55555 (大仁)
標題: 追加檢舉
時間: Fri Jun 8 11:26:0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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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FpuwscU (NARUTO) [ptt.cc] [有雷] 我又要悲憤了 589 雷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NARUTO/M.1339002550.A.99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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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7 X2 6/07 P55555 □ [有雷] 我又要悲憤了 589 雷
1F:噓 caress750520:妳有完沒完啊? 腦子有洞06/07 01:20
2F:噓 youngstory:有點白蘭.....06/07 02:52
3F:噓 flare5566:你這邏輯只能去漫吐跟腦殘們討推06/07 07:14
4F:噓 seibu:白吃06/07 14:41
已上均是人身攻擊 麻煩板主能處理一下
理性討論可以 但是為什麼總是要人身攻擊本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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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
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
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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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1.9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55555 (220.131.10.114), 時間: 06/14/2012 00:28:28
5F:→ CCKAT:有些人愛掛著理性討論的幌子到處釣魚是怎樣XD 06/15 14:56
6F:推 CCKAT:拍拍其他被一起告的板友 習慣就好XD 06/15 15:14
7F:推 CCKAT:或者你下次再PO釣魚文 我們也就寄信檢舉說你惡意引戰 反正有 06/15 15:17
8F:→ CCKAT:先前的判例 不會有什麼疑問的 06/15 15:18
9F:→ CCKAT:不這麼作是因為懶得理你也不想麻煩別人 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 06/15 15:18
10F:→ CCKAT:策 06/15 15:19
11F:→ CCKAT:順便再附上你愛上組務告板主 告板友 自己都不反省的證據 06/15 15:19
12F:→ TypeZero:已經回信通知,您檢舉的內容並無違反板規。 06/18 01:01